(一)公安局職工提出:我局職工出差仍執行每天8元的補助標準,已明顯過低,建議林業局進行調整。集業局今年將把差旅費補助標準提高到80元/天,達到與森工其它林業局相同標準。
(二)檢察院等單位職工提出:我局取暖費價格高于佳木斯與鶴崗市,并且溫度不達標,請林業局與供熱公司協調解決。對于取暖費價格高的問題,林業局今年將向湯原縣政府提出行政復議,力爭早日解決這一熱點問題。對于集中供熱達不到標準問題,今年林業局將按照國家對供熱工作的規定,制定嚴格的供熱管理辦法,有效監管熱力公司的供熱行為,確保職工群眾權益。
(三)興林林場職工提出:希望林業局采取措施,解決停伐后富余職工分流與新生勞動力就業問題。
為解決富余職工安置與新生勞動力的就業問題,總局經過考察遞選,推薦常州市光寶集團、吳江市峻凌集團、吳江泰金寶電子有限公司、蘇洲滬華五金電子有限公司四家規模大、實力強、員工福利待遇好的企業,作為森工系統首批勞務輸出企業。如有意愿赴以上企業務工者,請與林業局勞動局聯系。
在企業通過組織勞務輸出、安排職工從事營林生產森林撫育工作,分流安置富余人員的同時,林業局也號召廣大職工群眾樹立新型就業觀念,通過發展林下經濟、自主創業等方式實現多渠道就業。
(四)興林林場職工提出:我場群策山農開小區道路、橋涵水毀嚴重,希望林業局給予解決。
林業局每年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維修農田道路、橋涵,今年春耕期間仍會進行。同時,林業局要求各單位加強農田道路的維護保養,減少資金、勞力的重復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