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計174項) |
序號 |
服務事項 |
子項 |
事項類別 |
服務領域 |
辦理依據 |
責任主體 |
主體性質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 |
備注 |
1 |
關鍵農業技術的引進、試驗、示范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2012年8月31日修正) |
鶴北林業局農業畜牧獸醫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2 |
植物病蟲害及農業災害的監測、預報和預防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2012年8月31日修正) |
鶴北林業局農業畜牧獸醫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3 |
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的咨詢技術服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2012年8月31日修正) |
鶴北林業局農業畜牧獸醫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4 |
農業資源、農業生態安全和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監測服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2012年8月31日修正) |
鶴北林業局農業畜牧獸醫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5 |
農業公共信息和農業技術宣傳教育、培訓服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2012年8月31日修正) |
鶴北林業局農業畜牧獸醫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6 |
農戶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發放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16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和工作經費的通知》(黑財指(農)〔2016〕190號) |
鶴北林業局農業畜牧獸醫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7 |
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宣傳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通過) |
鶴北林業局農業畜牧獸醫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8 |
協助做好重大動物疫情信息收集、報告和應急處理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2005年國務院令第450號) |
鶴北林業局農業畜牧獸醫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9 |
協助做好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
鶴北林業局農業畜牧獸醫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0 |
農機購置補貼申辦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財政部 農業部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農〔2005〕11號) |
鶴北林業局農業畜牧獸醫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1 |
調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8月29日通過)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2009年6月27日通過) |
鶴北林業局農業畜牧獸醫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2 |
植物病蟲害防控服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2012年8月31日修正) |
鶴北林業局農業畜牧獸醫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3 |
農作物產品的質量監控服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2012年8月31日修正)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通過) |
鶴北林業局農業畜牧獸醫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4 |
農作物生產安全和生態安全檢測服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2012年8月31日修正) |
鶴北林業局農業畜牧獸醫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5 |
農業生產信息及培訓服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2012年8月31日修正) |
鶴北林業局農業畜牧獸醫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6 |
體育場館免費開放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文化體育 |
一、《黑龍江省體育場所管理條例》(1997年6月12日通過)
二、《全民健身條例》(2009國務院令第506號,2013年7月18日修改) |
鶴北林區工會委員會 |
群團機關 |
無 |
無 |
|
17 |
全民健身服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文化體育 |
《全民健身條例》《全民健身條例》(2009國務院令第506號,2013年7月18日修改) |
鶴北林區工會委員會 |
群團機關 |
無 |
無 |
|
18 |
國民體質監測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文化體育 |
一、《國民體質監測工作規定》(體群字〔2001〕6號)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1995年8月29日通過) |
鶴北林區工會委員會 |
群團機關 |
無 |
無 |
|
19 |
殘疾人體育健身服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文化體育 |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1995年8月29日通過) |
鶴北林區工會委員會 |
群團機關 |
無 |
無 |
|
20 |
開展全民健身活動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文化體育 |
《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健康龍江行動(2014—202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黑辦發〔2014〕22號) |
鶴北林區工會委員會 |
群團機關 |
無 |
無 |
|
21 |
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享有權益的調解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2005年8月28日修正) |
鶴北林區工會委員會 |
群團機關 |
無 |
無 |
|
22 |
健身技能指導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文化體育 |
《全民健身條例》(2009國務院令第560號,2013年7月18日修訂) |
鶴北林區工會委員會 |
群團機關 |
無 |
無 |
|
23 |
困難職工幫扶救助 |
生活、醫療、就學、意外、幫扶救助 |
公共服務事項 |
扶貧脫貧 |
一、《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暫行)》(總工發〔2009〕36號)
二、《黑龍江省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暫行)》(黑工辦發[2009]12號 |
鶴北林區工會委員會 |
群團機關 |
無 |
無 |
|
建立困難職工檔案 |
公共服務事項 |
扶貧脫貧 |
一、《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建立困難職工檔案制度暫行辦法》(總工辦發〔2006〕36號) |
鶴北林區工會委員會 |
群團機關 |
無 |
無 |
|
24 |
黑龍江省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生活津貼發放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生活津貼制度的通知》(黑政辦發〔2010〕21號) |
鶴北林區工會委員會 |
群團機關 |
無 |
無 |
|
25 |
110、119、122報警服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一、《公安部關于大力推進縣市公安機關110、119、122“三臺合一”工作的通知》(公安部〔2004〕17號)
二、《公安部110接處警工作規則》 |
鶴北林業地區公安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26 |
供熱服務 |
居民用戶供熱報修服務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一、《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2015年4月17日修正)
二、《黑龍江省城市供熱行業服務規范》(DB23/T1058-2006)
三、《黑龍江省建設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城市供熱行業服務規范考核辦法>的通知》(黑建城〔2007〕38號) |
鶴北林業局
水暖科 |
公共企業 |
居民建用戶熱費按建筑面積收取,26元每平方米。
非居民建用戶熱費按建筑面積加超高面積收取,39元每平方米。 |
《關于切實做好供熱價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黑價發〔2015〕42號) |
|
居民用戶申請測溫服務 |
|
為居民用戶辦理停止供熱或恢復供熱手續 |
|
居民用戶辦理更名手續 |
|
設立繳費網點辦理居民用戶交納供熱費或辦理退費 |
|
受理居民用戶供熱不達標投訴 |
|
熱用戶服務熱線電話,受理解決用戶反映的相關供熱問題 |
|
27 |
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查詢 |
無 |
綜合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02年3月24日修訂) |
鶴北林業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28 |
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收繳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住房保障 |
《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2007年建設部、財政部令第165號) |
鶴北林業局房產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29 |
開發企業資質備案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住房保障 |
一、《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1998年國務院令第248號)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00年建設部令第77號) |
鶴北林業局房產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30 |
房屋交易與產權檔案查閱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住房保障 |
一、《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建住房〔2006〕244號)
二、《城市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辦法》(2001年建設部令第101號) |
鶴北林業局房產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31 |
房產登記證明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 (2001年6月1日施行) 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2014年11月24日施行) 三、《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
鶴北林業局房產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32 |
農村危房改造對象審核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住房保障 |
一、《關于印發黑龍江省2015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黑建村〔2015〕29號) 二、《關于做好2015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2015〕40號) |
鶴北林業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33 |
公眾氣象預報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2014年8月31日修正) |
鶴北林業局營林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34 |
災害性天氣警報及應急氣象服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2014年8月31日修正) |
鶴北林業局營林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35 |
其它專項氣象服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2014年8月32日修正) |
鶴北林業局營林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36 |
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公共服務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修正 |
鶴北林業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
行政機關 |
|
|
|
37 |
供水服務 |
簽訂供用水合同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一、《黑龍江省實施<城市供水條例>辦法》(2011年黑龍江省政府令第10號)
二、《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計價格〔1998〕1810號) |
鶴北林業局自來水公司 |
公共企業 |
居民用水2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5元/立方米。 |
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文件 黑價行〔2012〕262號 |
|
設立繳納水費大廳辦理居民用戶交納水費 |
辦理用戶更名手續 |
用戶申請停止供水 |
用戶申報供水搶修 |
38 |
全國普通高考申報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公共教育 |
《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普招〔2015〕6號) |
鶴北林業局教育局 |
行政機關 |
150元/人 |
《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招生報名考務費分成標準的批復》(黑財綜合〔2009〕78號) |
|
39 |
中小學學籍管理學籍注冊的辦理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公共教育 |
《黑龍江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黑教基一〔2014〕76號) |
鶴北林業局教育局 |
事業單位 |
無 |
無 |
|
40 |
中小學休(復)學手續辦理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公共教育 |
《黑龍江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黑教基一〔2014〕76號) |
鶴北林業局教育局 |
事業單位 |
無 |
無 |
|
41 |
農村義務教育寄宿生生活費補助金發放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扶貧脫貧 |
《省財政廳 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黑財教〔2015〕67號) |
鶴北林業局教育局 |
事業單位 |
無 |
無 |
|
42 |
普通高中貧困學生助學金發放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扶貧脫貧 |
《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黑財教〔2011〕60號) |
鶴北林業局教育局 |
事業單位 |
無 |
無 |
|
43 |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證明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公共教育 |
一、《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關于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國辦發〔1999〕58號)
二、《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9〕15號)
三、《關于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干意見》(教財〔2015〕7號) |
鶴北林業局教育局 |
事業單位 |
無 |
無 |
|
44 |
區屬學校學籍管理及轉休學手續的辦理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公共教育 |
一、《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教基一〔2013〕7號)
二、《黑龍江省普通高級中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黑教基二〔2011〕133號)
三、《黑龍江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黑教基一〔2014〕76號 ) |
鶴北林業局教育局 |
事業單位 |
無 |
無 |
|
45 |
學前教育資助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就學開展“兩免一補”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公共教育 |
一、《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號)
二、《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意見》(財教〔2011〕410號)
三、《省財政廳 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學前教育資助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黑財教〔2011〕104號)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2號) |
鶴北林業局教育局 |
事業單位 |
無 |
無 |
|
46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 |
無 |
公共服務
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國務院令第271號)
二、《社會救助暫行辦法》(2014年國務院令第649號)
三、《黑龍江省實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辦法》(2003年省政府令第4號)
四、《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黑政發〔2013〕13號);
五、《黑龍江省民政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的通知》(黑民發〔2013〕139號)
六、《黑龍江省貫徹《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實施細則》(黑政發〔2015〕1號) |
鶴北林業局
民政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47 |
城市醫療救助待遇審批 |
無 |
公共服務
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建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10號)
二、《黑龍江省民政廳、衛生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建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試點工作的意見》(黑民辦〔2006〕18號)
三、《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民發〔2009〕81號 ) |
鶴北林業局
民政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48 |
臨時救助待遇審批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社會救助暫行辦法》(2014年國務院令第649號)
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黑政辦發〔2009〕43號) |
鶴北林業局
民政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49 |
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 》(民發〔2008〕156號) |
鶴北林業局
民政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50 |
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狀況定期核查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45號) |
鶴北林業局
民政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51 |
孤兒基本生活費發放審批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0〕54號)
二、《民政部、財政部關于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的通知》(民辦發〔2010〕161號)
三、《關于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的通知》(黑民福〔2011〕54號) |
鶴北林業局
民政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52 |
殘疾人補貼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國發〔2015〕52號)
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黑政發〔2015〕37號) |
鶴北林業局
民政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53 |
12358價格舉報、投訴、咨詢電話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公共服務事項 |
《價格違法行為舉報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14年第6號)
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12358舉報電話、網上舉報平臺、通訊地址、接待的時間和地點等相關事項。
第四條 舉報人可以通12358舉報電話、信件、互聯網、傳真、走訪等形式向價格主管部門提出價格舉報 |
鶴北林業局物價局 |
行政機關 |
|
|
|
54 |
汛期防汛準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1991年國務院令第86號,2011年1月8日修訂) |
鶴北林業局水務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55 |
當洪水威脅群眾安全時組織人員撤離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1991年國務院令第86號,2011年1月8日修訂) |
鶴北林業局水務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56 |
組織開展抗旱工作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2009年國務院令第552號) |
鶴北林業局水務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57 |
《出生醫學證明》簽發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通過)
二、《關于統一規范<出生醫學證明>的通知》(衛婦幼發〔1995〕第10號)
三、《關于印發<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衛基婦發〔2001〕第45號)
四、《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關于啟用和規范管理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的通知》(國衛婦幼發〔2013〕52號)
五、《黑龍江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規定》(2011年7月1日) |
鶴北林業局醫院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58 |
孕前優生健康檢查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通過)
二、《國家人口計生委 財政部關于推進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全覆蓋的通知》(人口科技〔2013〕21號) |
鶴北林業局醫院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59 |
建立居民健康檔案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衛生部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年版)>的通知》(衛婦社發〔2011〕38號) |
鶴北林業局醫院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60 |
健康教育 |
提供健康教育資料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衛生部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年版)>的通知》(衛婦社發〔2011〕38號) |
鶴北林業局醫院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設置健康教育宣傳欄 |
開展公眾健康咨詢服務 |
舉辦健康知識講座 |
開展個體化健康教育 |
61 |
適齡兒童免費接種疫苗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2016年4月23日修訂) |
鶴北林業局醫院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62 |
0-6歲兒童健康管理 |
新生兒家庭訪視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通過)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2011年國務院令第308號)
三、《衛生部關于印發<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和<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的通知》(衛婦社發〔2011〕56號)
四、《衛生部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年版)>的通知》(衛婦社發〔2011〕38號) |
鶴北林業局醫院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新生兒滿月健康管理 |
嬰幼兒健康管理 |
學齡前兒童健康管理 |
63 |
孕產婦健康管理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通過)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2011年國務院令第308號)
三、《衛生部關于印發<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和<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的通知》(衛婦社發〔2011〕56號)
四、《衛生部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年版)>的通知》(衛婦社發〔2011〕38號)
五、《國家人口計生委 財政部關于推進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全覆蓋的通知》(人口科技〔2013〕21號) |
鶴北林業局醫院 |
公共企業 |
《母嬰保健手冊》工本費8元 |
黑價聯〔2004〕120號 |
|
64 |
老年人健康管理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衛生部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年版)>的通知》(衛婦社發〔2011〕38號) |
鶴北林業局醫院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65 |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壓)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衛生部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年版)>的通知》(衛婦社發〔2011〕38號) |
鶴北林業局醫院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66 |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衛生部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年版)>的通知》(衛婦社發〔2011〕38號) |
鶴北林業局醫院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67 |
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健康管理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2012年10月26日通過) |
鶴北林業局醫院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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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結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結核病防治管理辦法》(2013年衛生部令第92號) |
鶴北林業局醫院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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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中醫藥健康管理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衛生部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年版)>的通知》(衛婦社發〔2011〕38號) |
鶴北林業局醫院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70 |
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衛生部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年版)>的通知》(衛婦社發〔2011〕38號) |
鶴北林業局醫院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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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衛生監督協管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衛生部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年版)>的通知》(衛婦社發〔2011〕38號) |
鶴北林業局醫院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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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免費基本項目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15年12月27日修正)
二、《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年4月21日修正) |
鶴北林業局醫院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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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生育服務登記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2009年國務院令第555號) |
鶴北林業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74 |
查驗現居住地成年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2009年國務院令第555號) |
鶴北林業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75 |
組織開展愛國衛生活動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經國務院國批準,1991年衛生部令第17號) |
鶴北林業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76 |
獨生子女證辦理受理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黑龍江省計劃生育條例》(2016年4月21日修訂) |
鶴北林業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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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的審批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一、《人口計生委 財政部關于印發全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試點方案的通知》(國人口發〔2007〕78號)
二、《黑龍江省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實施方案》(黑人口發〔2008〕59號) |
鶴北林業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78 |
組織適齡男性公民進行兵役登記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征兵工作條例》(2001年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316號) |
鶴北林業局武裝部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79 |
對已登記應征公民進行初步審查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征兵工作條例》(2001年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316號) |
鶴北林業局武裝部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80 |
對體檢合格的應征公民認真進行政治審查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征兵工作條例》(2001年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316號) |
鶴北林業局武裝部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81 |
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救援、提供調查便利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07年國務院令第493號) |
鶴北林業局應急辦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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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專利資助資金申請 |
無 |
綜合服務事項 |
知識產權 |
一、《黑龍江省專利保護條例》(2003年12月13日通過)
二、《省財政廳 省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黑龍江省知識產權發展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黑財教〔2012〕66號)
三、《黑龍江省專利資助資金管理辦法》 |
鶴北林業局科學技術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83 |
專利費減申報 |
無 |
綜合服務事項 |
知識產權 |
《關于印發<專利收費減繳辦法>的通知》(財稅〔2016〕78號) |
鶴北林業局科學技術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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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12365產品質量
申訴舉報熱線 |
無 |
綜合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公共服務事項 |
《產品質量申訴處理辦法》
國家技術監督局令第51號 |
鶴北林業局質量技術監督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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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法律援助 |
無 |
綜合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一、《法律援助條例》(2003年國務院令第385號)
二、《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定》(2012年司法部令第124號) |
鶴北林業局司法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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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大學生創業服務 |
就業技能和創業培訓申辦 |
綜合服務事項 |
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 |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大學生創新創業的若干意見》(黑政發〔2015〕16號) |
鶴北林業局就業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就業見習基地認定申辦 |
綜合服務事項 |
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 |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大學生創新創業的若干意見》(黑政發〔2015〕16號) |
鶴北林業局就業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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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職業培訓補貼審核及撥付 |
無 |
綜合服務事項 |
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 |
一、《國務院關于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8〕5號)
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黑龍江省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黑政辦發〔2010〕6號)
三、《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黑財社〔2009〕14號)
四、《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黑龍江省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補充通知》(黑財社〔2011〕161號)
五、《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職業培訓補貼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黑財社〔2012〕34號) |
鶴北林業局就業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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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職業供求信息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勞動就業 |
一、《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發〔2012〕29號)
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103號)
三、《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2014年12月23日修訂) |
鶴北林業局就業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89 |
就業政策法規咨詢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勞動就業 |
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加強和改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公共服務的意見》(人社部發〔2016〕44號)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三、《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2014年12月23日修訂) |
鶴北林業局就業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90 |
創業咨詢指導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勞動就業 |
一、《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發〔2012〕29號)
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加強和改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公共服務的意見》(人社部發〔2016〕44號) |
鶴北林業局就業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91 |
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勞動就業 |
一、《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發〔2012〕29號)
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103號)
三、《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2014年12月23日修訂) |
鶴北林業局就業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92 |
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認定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勞動就業 |
一、《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發〔2012〕29號)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三、《黑龍江省就業促進條例》(2004年4月2日通過)
四、《黑龍江省城鎮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黑人保發〔2010〕60號)
五、《黑龍江省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實施辦法》(黑人保發〔2010〕70號) |
鶴北林業局就業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93 |
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勞動就業 |
一、《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發〔2012〕29號)
二、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實施辦法》的通知 (黑人保發〔2010〕70號) |
鶴北林業局就業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94 |
公益性崗位配置和政策指導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勞動就業 |
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加強和改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公共服務的意見》(人社部發〔2016〕44號)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三、《黑龍江省就業促進條例》(2004年4月2日通過)
四、《黑龍江省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辦法》(黑人社發〔2011〕108號) |
鶴北林業局就業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95 |
創業項目推介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勞動就業 |
《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發〔2012〕29號) |
鶴北林業局就業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96 |
創業培訓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勞動就業 |
一、《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發〔2012〕29號)
二、《關于規范和加強我省創業培訓有關問題的通知》(黑人社發〔2012〕63號) |
鶴北林業局就業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97 |
就業創業服務信息化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勞動就業 |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黑政發〔2015〕21號) |
鶴北林業局就業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98 |
公共就業創業服務 |
為創業者提供項目開發 |
公共服務事項 |
勞動就業 |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黑政發〔2015〕21號) |
鶴北林業局就業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為創業者提供開業指導 |
公共服務事項 |
勞動就業 |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黑政發〔2015〕21號) |
鶴北林業局就業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為創業者提供權益保障 |
公共服務事項 |
勞動就業 |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黑政發〔2015〕21號) |
鶴北林業局就業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99 |
企業招聘登記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勞動就業 |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2014年12月23日修訂) |
鶴北林業局就業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00 |
個人求職登記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勞動就業 |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2014年12月23日修訂) |
鶴北林業局就業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01 |
養老保險企業新參保登記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二、《黑龍江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2004年黑龍江省政府令第7號)
三、《關于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征繳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黑政辦發〔2013〕45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02 |
個體勞動者、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登記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二、《黑龍江省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規定》(2004年黑龍江省政府令第8號)
三、《黑龍江省基本養老保險若干政策問題處理意見》(黑勞社發〔2007〕52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03 |
養老保險待遇審核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二、《關于過渡期結束后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黑勞社〔2009〕13號)
三、《關于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正常退休網上審批有關問題的通知》(黑人保發〔2010〕61號)
四、《黑龍江省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規定》(2004年黑龍江省政府令第8號)
五、《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審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黑勞社發〔2007〕12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04 |
養老保險費補收補繳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二、《黑龍江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2004年黑龍江省政府令第7號)
三、《黑龍江省基本養老保險若干政策問題處理意見》(黑勞社發〔2007〕52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05 |
養老金調整補發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關于過渡期結束后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黑勞社發〔2009〕13號)
二、《黑龍江省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規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8號)
三、《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審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黑勞社發〔2007〕12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06 |
養老保險退收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二、《黑龍江省基本養老保險若干政策問題處理意見》(黑勞社發〔2007〕52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07 |
參保人員死亡清帳及喪葬費撫恤金發放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二、《黑龍江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7號)
三、《黑龍江省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規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8號)
四、《關于提高喪葬費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標準的通知》(黑人保發〔2010〕53號)
五、《關于進一步規范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發放工作的通知》(勞社廳發〔2001〕8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08 |
養老保險收繳記帳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會計核算辦法》(財會字〔1996〕68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09 |
養老保險賬戶轉移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二、《關于下發全省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信息管理辦法的通知》(黑社險發〔2007〕25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10 |
養老保險信息修改、確認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二、《關于下發全省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信息管理辦法的通知》(黑社險發〔2007〕25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11 |
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審核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黑龍江省社會保險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黑勞社發〔2006〕 96號)
二、《佳木斯市下崗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辦法的通知》(佳勞社發〔2006〕118號)
三、省人社廳每年度下發的關于落實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相關文件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12 |
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參保登記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13 |
城鎮居民醫保參保登記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14 |
醫保轉移接續轉外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二、《關于做好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工作的通知》(黑人保函〔2010〕458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15 |
醫保轉移接續轉入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二、《關于做好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工作的通知》(黑人保函〔2010〕458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16 |
醫保個人賬戶退付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二、《關于做好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工作的通知》(黑人保函〔2010〕458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17 |
單位醫保轉出接續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二、《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1999年國務院令第259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18 |
失業轉出人員醫保接續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二、《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1999年國務院令第259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19 |
生育保險待遇申報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20 |
工傷保險待遇申報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二、《工傷保險條例》(2010年國務院令第586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21 |
門診慢性病辦理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文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林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試行)辦法》的通知(黑森勞〔2012〕340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22 |
異地居住就醫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關于進一步做好森工林區異地就醫經辦工作的通知(黑森社險〔2015〕7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23 |
大學生人事檔案接收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 |
鶴北林業局人事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24 |
大學生人事檔案調轉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 |
鶴北林業局人事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25 |
接續大學生人事檔案材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 |
鶴北林業局人事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26 |
查借閱大學生人事檔案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 |
鶴北林業局人事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27 |
開具大學生人事檔案證明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 |
鶴北林業局人事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28 |
失業保險基金征繳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二、《失業保險條例》(1999年國務院令第258號)
三、《黑龍江省失業保險條例》(2006年6月9日修正)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29 |
失業人員申領登記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二.《黑龍江省失業保險條例》(2006年6月9日修正)
三.《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2000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8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30 |
失業保險待遇審批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二.《黑龍江省失業保險條例》(2006年6月9日修正)
三.《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2000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8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31 |
失業人員失業金發放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二、《黑龍江省失業保險條例》(2006年6月9日修正)
三、《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2000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8號)
四、《關于印發就業失業登記證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75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32 |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登記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1999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33 |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變更登記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1999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34 |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信息修改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2011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4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35 |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關于跨省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黑人社函〔2013〕78號)
二、《黑龍江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關于機關事業單位轉入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再次發生跨省轉移有關問題的答復意見》(黑社險函〔2013〕33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36 |
機關事業單位待遇審核(退休待遇審核)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37 |
機關事業單位待遇審核(調整待遇審核)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38 |
機關事業單位待遇審核(喪葬待遇審核)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提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標準的通知》(黑人保發〔2010〕53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39 |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存檔人員退休申報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國務院關于頒發<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
二、《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審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黑勞社發〔2007〕12號)
三、《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審核“一站式”服務實施細則>的通知》(黑人社發〔2015〕14號) |
鶴北林業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40 |
存檔人員養老待遇核改申請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審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黑勞社發〔2007〕12號)
二、《關于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正常退休網上審批有關問題的通知》(黑人保發〔2010〕61號)
三、《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審核“一站式”服務實施細則>的通知》(黑人社發〔2015〕14號) |
鶴北林業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鶴北林業局人事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41 |
出具存檔人員檔案記載證明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勞力字〔1992〕33號)
二、《干部檔案工作條例》(組通字〔1991〕13號)
三、《關于印發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118號)
四、《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
五、《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人員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2〕411號)
六、《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 |
鶴北林業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鶴北林業局人事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42 |
查閱存檔人員人事檔案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勞力字〔1992〕33號)
二、《干部檔案工作條例》(組通字〔1991〕13號)
三、《關于印發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118號)
四、《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
五、《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人員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2〕411號)
六、《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 |
鶴北林業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鶴北林業局人事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43 |
借閱存檔人員人事檔案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勞力字〔1992〕33號)
二、《干部檔案工作條例》(組通字〔1991〕13號)
三、《關于印發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118號)
四、《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 |
鶴北林業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鶴北林業局人事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44 |
轉出存檔人事檔案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勞力字〔1992〕33號)
二、《干部檔案工作條例》(組通字〔1991〕13號)
三、《關于印發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118號)
四、《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
五、《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人員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2〕411號)
六、《關于簡化優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75號) |
鶴北林業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鶴北林業局人事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45 |
收集鑒別存檔人員人事檔案材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勞力字〔1992〕33號)
二、《干部檔案工作條例》(組通字〔1991〕13號)
三、《關于印發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118號)
四、《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 |
鶴北林業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鶴北林業局人事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46 |
存檔人員因病或非因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申報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因病或非因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和病退審核暫行規定>的通知》(黑人社發〔2014〕41號) |
鶴北林業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鶴北林業局人事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47 |
社會保障卡信息采集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關于印發<黑龍江省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的通知》(黑人社發〔2012〕62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48 |
社會保障卡掛失解掛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關于印發<黑龍江省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的通知》(黑人社發〔2012〕62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49 |
社會保障卡注銷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關于印發<黑龍江省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的通知》(黑人社發〔2012〕62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50 |
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領取企業基本養老金(待遇)資格認證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黑人社發〔2015〕63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51 |
醫保繳費多種繳費方式服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二、《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1999年國務院令第259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52 |
勞動爭議的調解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通過) |
鶴北林區工會委員會 |
群團機關 |
無 |
無 |
|
153 |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登記申報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0年10月28日通過)
二、《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
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17號)
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23號) |
鶴北林業局社會保險局 |
行政機關 |
無 |
無 |
|
154 |
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教育救助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社會救助暫行辦法》(2014年國務院令第649號)
二、黑龍江省民政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的通知(黑民發〔2013〕139號) |
鶴北林業局街道辦事處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155 |
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對象廉租補貼(轉報件)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1999年國務院令第271號)
二、《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
三、《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45號)
四、《民政部關于印發〈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的通知》(民發〔2012〕220號)
五、《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
六、《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民發〔2008〕156號) 七、黑龍江省民政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的通知黑民發〔2013〕139號 八、關于印發通河縣低收入家庭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通政發【2016】24號 |
鶴北林業局街道辦事處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156 |
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實物配租(轉報件)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廉租住房保障辦法》(2007年建設部、國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統計局令第162令) |
鶴北林業局街道辦事處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157 |
城鎮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對象申報、初審(轉報件)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1999年9月28日國務院令第271號) 二、黑龍江省民政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的通知(黑民發〔2013〕139號) 三、關于印發《通河縣低收入家庭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通政發〔2016〕24號) |
鶴北林業局街道辦事處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158 |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服務(呈報件)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一、《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年4月21日修訂)
二、《黑龍江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黑人口發〔2011〕85號) |
鶴北林業局街道辦事處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159 |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辦理服務(即辦件)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2009年國務院令第555號)
二、《婚育證明管理辦法》(國家人口計生委 100號)
三、《全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范》(國人口發〔2009〕49號) |
鶴北林業局街道辦事處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160 |
新生兒登記服務(即辦件)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1958年1月9日通過)
二、《公安部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加強出生登記工作的通知》(〔88〕公治字106號) |
鶴北林業局街道辦事處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161 |
計劃生育家庭獎勵補貼扶助對象申報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一、《人口計生委 財政部關于印發全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試點方案的通知》(國人口發〔2007〕78號)
二、《黑龍江省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實施方案》(黑人口發〔2008〕59 號) |
鶴北林業局街道辦事處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162 |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對象申報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年4月21日修訂) |
鶴北林業局街道辦事處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163 |
避孕節育藥具免費發放服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醫療衛生 |
《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年4月21日修訂) |
鶴北林業局街道辦事處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164 |
社區內受災居民的救濟服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扶貧脫貧 |
一、《社會救助暫行辦法》(2014年國務院令第649號)
二、黑龍江省民政廳關于下發《黑龍江省防災減災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2010-2020)》的通知 黑民救〔2011〕21號 |
鶴北林業局街道辦事處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165 |
轉接黨(團)組織關系手續辦理服務(即辦件)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黨員組織關系管理的意見>的通知》(中組發 〔2004〕10 號) |
鶴北林業局街道辦事處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166 |
流動黨員活動證辦理服務(即辦件)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關于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6〕21號) |
鶴北林業局街道辦事處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167 |
針對社區青少年開展各種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活動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2008年12月8日 ) |
鶴北林業局街道辦事處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168 |
組織“五老”對社區留守兒童,殘疾兒童、以及家庭貧困兒童的關愛幫扶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2008年12月8日 ) |
鶴北林業局街道辦事處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169 |
志愿者注冊登記服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共青團中央關于修訂印發<中國注冊志愿者管理辦法>的通知》(中青發〔2013〕23號) |
鶴北林業局街道辦事處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170 |
社區內殯葬和死亡人口登記服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一、《殯葬管理條例》(1997年國務院令第225號,2012年11月9日修訂)
二、《黑龍江省殯葬管理規定》(2000年黑龍江省政府令第1號,2012年1月16日修訂) |
鶴北林業局街道辦事處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171 |
社區為兩勞釋放人員幫助服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一、《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0〕5號)
二、《關于貫徹落實<意見>的實施方案》(司發〔2010〕13號)
三、《關于進一步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意見》(綜治委〔2004〕4號) |
鶴北林業局街道辦事處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172 |
為社區矯正人員提供指導幫教服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印發<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的通知》(司發通〔2012〕12號) |
鶴北林業局街道辦事處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173 |
為應征入伍青年政治情況進行初審和考核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熱點及其他 |
《征兵工作條例》(2001年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316號) |
鶴北林業局街道辦事處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
174 |
協調司法部門為社區特困人群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
無 |
公共服務事項 |
社會保障 |
一、《法律援助條例》(2003年國務院令第385號)
二、《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定》(2012年司法部令第124號) |
鶴北林業局街道辦事處 |
公共企業 |
無 |
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