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委托黑龍江省鶴北林業局營林局種子站
開展林木種子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
各基層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要求,為強化落實法律賦予的職能和義務,明確林木種子行政管理及市場監管職能,嚴厲打擊種苗生產經營中的違法行為,確保鶴北林業局林木種子生產經營秩序和生態建設用種安全及需求,鶴北林業局決定委托鶴北林業局營林局種子站承擔由鶴北林業局依法行使的林木種子行政執法相關工作。具體職能如下:
一、監督實施國家有關林木種子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制定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鶴北林業局林木種子執法、執法監督及市場和質量管理工作的法規、制度和執法人員的管理規范。
三、 負責維護鶴北林業局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包含《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發放等行政許可及其監督管理等。
四、負責組織開展林木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檢測工作,負責鶴北林業局林木種子質量監督管理。
五、負責鶴北林業局林木種子執法隊伍建設,執法人員、林木種子質量檢驗人員、種子加工貯藏管理人員的培訓。
六、負責鶴北林業局母樹林生產經營管理(如母樹林承包)、采種林公告等。
七、負責鶴北林業局林木種子加工、貯藏、包裝、標簽等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鶴北林業局林木良種化建設,組織開展林木種苗科學技術研究、試驗、引種和推廣應用工作。
九、負責鶴產林業局種質資源普查和種質資源收集、保存及合理開發利用等工作。
十、負責鶴北林業局林木種子運輸證明的核發。
十一、負責承辦林木種苗工作總結和總局及管理局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