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東方紅林區基層法院司法生態修復基地在東方紅重點國有林管理局大塔山林場4林班2小班揭牌,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組成員、副院長劉慶林、林區分檢副檢察長劉坤共同為基地建立揭牌。
揭牌儀式由東方紅林區基層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睿主持。我局政法委、司法局、東方紅濕地管理局、資源科、野生動植物保護科、營林局、森調隊、專員辦及東方紅林區檢察院、林業地區公安局、迎春基層法院等相關部門領導參加揭牌儀式。
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國成:林區法檢司法生態修復基地在東方紅建立,是東方紅法檢兩院積極努力取得的成果,也是我們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基地的建立,是我們取得的成果,也是造福子孫后代的一項重要的事業,今天的這個揭牌,對全區環境資源保護工作起著非常重要的示范和引領作用,我也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這項工作會做得越來越好,環境也會越來越美,資源保護工作也會取得更好的成果,也是實現了習近平總書記對綠水青山也是金山銀山的理論要求,落實美麗中國建設的任務部署。
司法生態修復基地的建立,標志著東方紅林區基層法院環境資源保護工作進入新階段,劉慶林在講話中指出,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這是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提出的科學論斷,體現出黨中央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美麗中國建設上升到前所未有的戰略高度。他要求東方紅林區基層法院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把司法生態修護機制貫徹到司法審判各領域、各環節。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新發展理念,通過多單位聯動,凝心聚力、勇于創新,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攜手為美麗中國建設、美麗龍江建設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
近年來,東方紅林區基層法院在審理破壞環境資源刑事案件中,積極探索嘗試司法生態修復工作。堅持“誰破壞誰修復”原則,在對被告人處以刑罰的同時,判令被告人繳納司法生態修復金,用于補植生態修復林或由被告人在司法生態修復基地內補植樹木,撫育幼株,以此補償給國家森林資源造成的損失。司法生態修復基地緊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東方紅濕地,地類為預備造林地,占地面積127.9畝。目前初步栽植紅松樹苗11660株。據悉,東方紅林區基層法院年初至今共受理破壞環境資源刑事案件17件,通過和解、調解、判決形式共為東方紅重點國有林管理局挽回損失人民幣104166.2元,被告人已實際支付生態修復金人民幣75141.2元。對于破壞環境資源者在判處刑罰的同時,引導他們積極主動恢復被破壞的環境資源,還組織涉及環境資源犯罪案件的緩刑矯正人員參加修復環境資源勞動,強化他們的法律意識和保護環境資源意識,司法修復生態功能效果顯著。當天下午,東方紅林區基層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睿主持召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座談會,通過座談,加強了法院與各部門之間的溝通與聯系,形成了共同保護生態環境的合力,完善了公檢法與林業部門銜接工作機制,為東方紅林區生態環境保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