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綠劍2018”嚴打專項行動和嚴厲打擊非法獵捕、經營野生林蛙和候鳥專項整治行動的總體部署和安排,綏陽林業地區公安局森偵大隊充分發揮保護森林資源安全的職能作用,積極組織民警對重點地區開展巡護踏查工作,并成功破獲一起非法獵捕野生林蛙刑事案件,為嚴打專項行動再添戰果。
近日,綏陽林業地區公安局森偵大隊對轄區內重點區域進行巡護踏查。當民警巡護至雙橋子林場施業區116林班時,發現一名背著電魚器的可疑人員,民警立即對其進行盤查,并在該人攜帶的編織袋內發現有大量存活野生林蛙。通過當場盤問得知,王某濤,家住東寧市綏陽鎮,王某濤承認其攜帶的林蛙是其在雙橋子林場施業區內使用電魚器獵捕到的,民警立即將其傳喚至綏陽林業地區公安局執法辦案區開展訊問。通過訊問,王某濤如實供述了其為了獵捕林蛙自家食用,于2018年11月3日上午使用自家電魚器在雙橋子林場施業區內非法獵捕野生林蛙44只的犯罪事實。
因犯罪嫌疑人王某濤獵捕野生林蛙44只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2018年11月3日,綏陽林業地區公安局依法對王某濤取保候審。案件查清后,綏陽林業地區公安局森偵大隊民警邀請林區職工群眾作為見證人,在犯罪嫌疑人王某濤的指認下,對涉案贓物44只林蛙進行放生,讓野生動物重歸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