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林木種子采集安全管理,保證職工的安全與健康,杜絕高空冒險作業,消除高空墜落事故隱患,制止掠青采種行為,提高林木種子質量和經濟價值。借鑒其他地區采種方式,特下發本通知:
一、林木種子管護經營人員要與相關部門簽訂林木種子經營管理合同,并履行管護義務。采種前,各單位要組織管護經營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并簽訂勞動合同。采種時,管護經營人員要按照規定作業方式、規定采集時節在其管護經營范圍內實施采集作業。
二、嚴禁上樹高空采集。采集紅松果實時,待其成熟落地后再行撿拾,低矮林種果實宜用鉤刀采集。嚴禁砍伐破壞樹木及上樹高空采集等違章違法行為,由此而造成的傷亡事故及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采集期間所使用的運輸及交通工具要證照、保險齊全,駕駛人員要取得駕駛證并通過安全培訓方可駕駛。嚴禁使用改裝車、帶病車、無牌無證車輛,嚴禁人貨混裝。
四、采集期間,各單位及相關職能部門加大檢查巡護力度,杜絕掠青和違章違法行為發生。
五、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黑龍江省綏陽林業局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