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林資字[2018]85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森林資源管理的通知
各林場(所):
森林資源是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的物質基礎,也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根本保證。為加強我局森林資源管理,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行為,嚴守生態紅線,建立安全生態屏障,結合我局實際情況,提出如下要求:
1、各林場(所)施業區內的多種經營養殖戶(養牛、羊、豬)必須是林業職工;
2、禁止與外來人員合作養殖或轉包養殖;
3、嚴禁用鐵蒺藜圈圍場地,已圈的立即自行拆除;
4、不得擅自串換及擴大養殖范圍;
5、嚴禁在未成林造林地放牧;
6、嚴禁在保護區、森林公園、虎豹公園、國家級公益
林、生態脆弱區、水源地內放牧;
7、嚴禁在放牧區內亂建房屋等違法占用林地行為以及
毀壞林木、毀林開墾等違法違規行為。
如發現有管理不到位的單位,將嚴肅處理并追究林場(所)黨政領導責任。
黑龍江省穆棱重點國有林管理局
2018年6月28日
抄送:林政科、森保大隊、各派出所、專員辦、多經局、營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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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重點國有林管理局辦公室 2018年6月2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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