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林業局2017年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
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
為確保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行動,認真貫徹依法治林,落實總局黨委“四機關,聯合執法”精神,充分發揮“四機關”執法主體作用,對破壞森林資源案件實施“常態化、制度化、聯動化”清理排查,重拳打擊各類盜伐濫伐林木、非法占有林地,違法加工運輸木材(鋸末)、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違法犯罪行為,非法移植樹木等違法犯罪。集中查處大要案,處理違法人員,徹底整治森林資源經營秩序,為森工林區生態建設和經濟建設發展提供保障。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統一指揮和協調督導,林業局成立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其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鄭恩生(局長)
副組長:郭仁江(駐局專員)
趙廷廣(副局長)
楊 柳(政法委書記)
宮鐵川(檢察院檢察長)
陳國偉(法院院長)
孫 力(公安局長)
成 員:安鳳剛(資源局局長)
張庭華(監督辦主任)
劉永昌(林口林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
隨永紅(森保科科長)
劉文軍(動保局局長)
任立軍(稽查隊隊長)
徐 偉(林口林區基層法院刑事審判廳廳長)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局林政稽查大隊。
主 任:任立軍
成 員:劉進漢 馬 喆 付 強 張立軍 閆 超
楊海洋 李海洋
聯系人:任立軍
聯系電話:15245985108 電子郵箱:lklyjcdd@163.com
三、整治重點
各單位要密切配合專項行動開展,嚴格按本方案要求認真清理排查,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行為:
1.嚴厲打擊各類盜伐、濫伐林木的違法犯罪行為。
2.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運輸木材的行為,特別是木材加工廠(點),木材交易市場等場所,查處非法收購、經營、加工木材等違法行為,偷運林木的行為。
3.嚴厲打擊各類非法收購盜伐濫伐林木的行為。
4.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征占用林地、擅自采石、挖沙、特別是毀壞林地的違法犯罪行為。
5.嚴厲打擊林場(所)施業區內生活燒柴區,拉燒柴等違法行為。
6.嚴厲查處工程項目、景區、森林公園、公路、鐵路、礦產、風電建設中發生的未批多占林地等違法行為。
7.查處轄區內非法獵殺野生動物違法行為。
8.嚴厲打擊林政管理中因失職、瀆職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的違法犯罪行為。
四、行動安排
各林場(所)要高度重視專項行動,協調精干人員成立專門行動小組,認真執行本方案要求。本次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1.自檢自查階段。各林場(所)要組織林政、公安、監督等部門成立行動工作組。嚴格按本方案要求,對轄區內經營加工場所,生活燒柴區開展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情況自檢自查。重點清理排查涉林、涉地、偷拉私運、超標準拉燒柴。以及野生動物、木材、經營加工運輸,違法案件線索要如實上報,登記造冊。
2.重點巡查階段。由林業局組織相關部門組成若干個巡查組,深入各林場(所)持續開展巡查。行動中要做到對每個林場(所),每個加工廠點,每個燒柴區實施全方位巡視檢查。對易發、多發破壞森林資源案件區域反復巡查、確保無死角、無盲區、無遺漏。發現重大案件及時報告。全力查處,跟蹤問責。
3.全程稽查階段林業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組織林政稽查、公安機關,組成聯合稽查工作組。在全林區范圍內,機動靈活地持續開展稽查行動,實施拉網或聯查、聯打,嚴厲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大案、要案。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實現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無縫銜接。
五、三點要求
1.各林場(所)每月要按時上報林政案件處理統計表,沒有案件或有案未報,要進行一次集中重點排查、清理。
2.嚴格報告制度,加強信息反饋。各林場(所)要建立全案件信息反饋制度,逐級報告制度,切實加強情報信息上報工作。信息上報要及時,全面、準確、高效、確保案件信息上報內容詳實有效。
3.各單位要按照“抓源頭、嚴打擊、重防范”的工作思路,注重加強管理與執法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和案件上報工作。積極查缺補漏、廣泛宣傳、完善管理,林業局對組織不力、行動遲緩、敷衍塞責、成效不大的單位將責令限期改并進行通報批評;對工作不主動、不配合,推諉扯皮,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進一步提高森林資源保護意識和法治意識,切實提高森林資源保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