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林法字[2007]49號
關于印發《林口林業局
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達標競賽方案》的通知
各單位、局機關各行政執法部門:
為了全面推進森工林區依法行政進程,進一步規范我局各級行政執法單位和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逐步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森工行政執法體制,根據兩個“綱要”的要求和《黑龍江省規范行政執法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林業局決定在全局范圍內開展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達標競賽活動。現將《林口林業局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達標競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二00七年五月十日
主題詞:行政執法 規范化 競賽 方案 通知
已 發:法制辦、局黨政工領導
打 字:毛 丹 校 對:李長君
林口林業局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達標競賽方案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局各級行政執法單位和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逐步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森工行政執法體制,根據《黑龍江省規范行政執法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林業局實際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和服務于森工中心工作,全面加強我局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規范森工行政執法的長效機制,樹立良好的行政執法形象,為全面推進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奠定基礎。
二、目標任務
通過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使我局各級行政執法單位和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公正執法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高,法制工作基礎建設進一步加強,執法權利運行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實現執法規范化、隊伍專業化、管理科學化的有機結合,為建設社會主義新林區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三、實施范圍
林業局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各部門及具有行政執法工作職責的各單位。
四、工作內容標準及要求
各行政執法部門及具有行政執法工作職責的各單位的行政執法工作都要達到“六個規范”所要求的標準:
(一)行政執法機構規范
1、清理確認森工系統行政執法主體,明確本單位是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受委托執法的組織、還是行政執法主體的內設機構,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等行政行為必須以行政執法主體的名義實施。
2、森工系統的每一項行政執法職能必須明確落實到具體負責的行政執法工作機構,每個行政執法單位必須明確所承擔的行政執法職能。
3、認真梳理行政執法依據,確定每一項行政執法職能所適用的具體法律、法規、規章,并據此明確每項職能對應的行政執法權限范圍和工作任務。對這些執法依據要深入學習,全面掌握,認真執行,熟練應用。
4、行政執法機構設置科學合理,充分利用現有人力、物力、財力資源達到行政效能最大化,最大限度的減少多頭執法、職責交叉、重復處罰、執法擾民等問題,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執法的效率和水平。
5、明確界定行政執法單位的執法權限和范圍,分工合理,權責一致,法定職權逐級分解到具體執法機構和執法崗位,落實到具體工作人員。
6、執法流程清楚,對行政執法工作的完成數量、質量、進度、效果等要求具體、期限明確。
7、行政執法工作機構應為常設機構,在編制、經費、人員配備、辦公條件等方面具備全面履行職能、正常開展工作的條件。
(二)執法隊伍規范
1、森工系統在崗直接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人員,要年滿18周歲,具有高中或者中專畢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作風正派、責任心強、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良好的道德修養。
2、行政執法人員必須經過森工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資格性崗位培訓,熟悉本崗位必備的業務知識。
3、行政執法人員經過行政執法綜合法律知識和專業法律知識資格性培訓,考試考核合格后,持有行政執法證件才能從事行政執法工作。
4、行政執法人員要加強自身素質修養,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做到儀表整齊、風紀嚴整、舉止端莊、言行規范。
5、行政執法人員履行職務,應當持有省人民政府或國家林業局統一印制的行政執法證件。法律、法規對行政執法人員的著裝、佩帶標志、使用證件有專門規定的,應當遵守其規定。
6、強化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學習工作,采取自學和集中培訓相結合,每年不少于兩次集中培訓。
7、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學習檔案和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檔案。
8、建立行政執法人員激勵機制,實行競爭上崗、績效考核、定期培訓、末位調整制度,實現行政執法隊伍動態管理。
(三)工作制度規范
1、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行政執法工作崗位責任制度。
2、加強對抽象行政行為的規范,建立和實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
3、增強行政執法工作透明度,建立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將本單位的職責范圍、行政執法依據、行政執法程序、工作標準以及相關事項向社會公示。
4、強化法制培訓工作,建立依法行政知識培訓學習制度,增強各級領導干部和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
5、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內部監督、層級監督、外部監督得到加強,形成及時有效、內外結合的行政執法監督體系。
6、建立行政執法檢查制度,制定具體的檢查方案,明確檢查對象和檢查內容,采取切實有效的檢查方法,及時反饋和報告檢查結果,及時發現和處理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7、建立完善依法行政情況考核評議制度,制定具體措施和方法,建立行政執法單位考核檔案。
8、建立行政執法人員和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制度,全面規范行政執法人員的行為和行政執法證件的發放、使用。
9、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行政執法在遵守法定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結合具體工作崗位制定執法程序行工作制度。
10、加強行政執法文書規范,建立執法文書使用和管理制度。
11、建立行政執法投訴制度和行政執法違法責任追究制度。
(四)執法行為規范
1、各級行政執法單位做出的行政執法行為必須合法,主體具有相應資格,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依據正確,程序合法,內容適當。
2、各級法制工作機構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加大行政執法檢查工作力度。一是確定檢查重點,制定具體檢查方案;二是檢查對象,確定檢查內容;三是采取切實有效的檢查方法;四是按規定反饋和報告檢查結果;五是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執行行政檢查公務時,一是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二是執法人員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說明事由;三是現場檢查時,應當有當事人在場。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邀請在場的其他人員見證;四是檢查物品時,應當輕拿輕放、有序進行。不得亂翻亂扔,不得損壞當事人財物;五是檢查中發現當事人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及時糾正或者依法追究責任。
4、行政執法機構以及行政執法人員在實施行政處罰過程中,在立案、調查取證、決定和執行等各個辦案環節,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步驟辦事。
5、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將案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行政執法單位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履行告知義務,以書面方式告知當事人享有下列權利:陳述權、申辯權、行政復議權、行政訴訟權以及聽證權。
7、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依據,其他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處罰依據,不得以類推方式決定行政處罰。
8、實施行政處罰,應當遵循過罰相當原則,正確適用自由裁量權,不得倚重倚輕、顯失公正。
9、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需要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必須有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事實發生。沒有違法行為事實的,不得采取強制措施。
10、采取強制措施必須在法律、法規規定的適用范圍內進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不得采取強制措施。不得扣押法律、法規允許扣押之外的物品,不得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11、查封、暫扣物品必須向當事人出具查封、暫扣憑證或者文書。對暫扣物品要妥善保管,不得造成暫扣物品丟失或者損壞;不得使用暫扣物品;未經法定程序不得處置(包括銷毀、拆解、變賣等)暫扣物品。暫扣物品除依法應當予以沒收者外,應當在當事人接受處理后及時交還當事人,不得無故扣押暫扣物品。
12、收繳罰沒款、沒收違法物品,必須向當事人出具由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沒收據或者憑證。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罰沒款的,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將罰沒款交至所在執法機關財務部門。處理沒收的違法物品必須手續完備,除依法應當銷毀的物品外,必須按照規定公開拍賣或者處理。不得私分、非法占有或者使用罰沒物品。
13、 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件檔案。行政執法人員在辦理行政處罰案件過程中,要按規定制作相關執法文書。制作執法文書應當書寫工整,表述準確。
14、在辦理行政許可或者行政審批事項時,應當向當事人說明辦事程序、途徑和相關要求,提供申請書格式文本。
15、對符合行政許可(審批)條件的,應當及時受理,并在規定期限內辦結。對不具備條件不予受理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因申請材料不完整或者不規范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當事人。
16、行政執法涉及收費的,行政執法單位應當按規定辦理《收費許可證》。行政收費應當嚴格按照法定收費項目和標準執行,不得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提高或者降低收費標準。
17、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每一筆收費都必須開具財務統一專用發票。收費票據必須按規定格式填寫相關內容。
(五)執法文書規范
1、森工系統行政執法單位實施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活動,必須使用總局統一制定的行政執法文書。
2、制作的文書應當完整、準確、規范,符合相應的要求。
3、加強對行政執法文書的管理,制定相應的檔案管理制度,落實專人負責。
4、對行政處罰做到有案必有卷,一案一卷。
5、制定案卷評查方案,確定評分標準,定期開展案卷評查工作。
(六)層級監督規范
1、層級監督是森工系統內部基于隸屬關系而產生的上級對下級行政執法活動進行的監督,層級監督的主體是監督對象的上級機關。
2、層級監督的重點為:一是行政失職,即執法單位或執法人員不履行法定作為義務;二是超越職權,即在時間上、空間上、事務上超越職責權限范圍進行行政執法活動;三是濫用職權,即亂作為,不正當行使行政權力;四是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五是適用法律依據錯誤;六是程序違法。
3、森工系統各級法制工作機構代表本單位對管轄范圍內的行政執法實行層級監督。
4、充分發揮行政執法檢查在層級監督中的作用,在實踐中不斷向深層次推進,實現制度化、經常化、規范化。
5、按一般程序進行行政處罰,嚴格執行調查取證與審核決定分開制度,在行政處罰決定做出之前,由法制機構審核后再行決定。
6、做出重大行政處罰決定,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相應法制工作機構上報備案。
7、建立行政違法案件舉報受理和轉辦督察制度。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解決以外的行政執法違法案件,要受理舉報,跟蹤督察最終處理結果;無管轄權的案件要及時移交有權機關。
8、督促建立和落實有關層級監督制度。認真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進行審查,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嚴格對行政執法證件的發放、使用進行管理,依法協調解決有關執法單位之間的行政執法矛盾,全面準確及時地開展行政處罰統計工作,組織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9、對于層級監督范圍內的行政執法違法行為,可以責令自行改正、撤消行政行為或執法資格、暫扣或收繳行政執法證件、通報批評或給予行政處分。
五、組織領導
我局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達標競賽活動由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辦事機構設在局法制辦,具體負責達標競賽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督促落實工作。
林業局各行政執法部門在加強自身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的同時,負責推進本戰線的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制定本行業、戰線的行政執法工作規范,加強指導,強化監督。
林業局將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建立健全達標競賽活動組織領導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對所屬的執法機構和執法單位分門別類進行指導,逐個單位進行落實。
局法制辦是林業局的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的辦事機構,具體負責達標競賽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
六、檢查考評及獎懲
林業局行政執法規范化達標競賽的檢查考評工作,在局依法行政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局法制辦具體組織落實。
對局各執法部門的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先由各執法部門組織自檢自查結果上報林業局,由局依法行政領導小組直接進行檢查考評。
局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根據檢查考評情況,對各單位、各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情況做出綜合評價結果,并納入行政執法責任制考評體系,在局黨委、林業局年度責任制目標的考核結果中一并兌現獎懲。
按照考核結果,在所有參加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達標競賽活動的局各行政執法部門中,評選出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示范單位和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達標單位,由林業局進行表彰獎勵。力爭三年內使我局所有行政執法機構達到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標準。
黑龍江省森林工業總局關于印發
《黑龍江省森工系統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林管局、林業局,總局機關各局處、直屬單位:
為了在全省森工系統及所屬林區深入貫徹實施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家林業局《全面推進依法治林實施綱要》,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提高森工系統行政執法水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和《黑龍江省行政執法責任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森工系統行政執法工作的實際情況,重新修訂了《黑龍江省森工系統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現將此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森工系統各級行政執法單位要高度重視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認真實施好本單位的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各級行政執法單位的主要領導作為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第一負責人,要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改進工作方法,落實保障措施,確保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有效運行。
三、各級主管部門要布置所屬行政執法單位抓緊開展有時限要求的責任制落實工作,切實保證工作的進度和質量。
四、森工各級法制工作機構認真履行好組織指導、督促落實和檢查考核等具體工作,充分發揮依法行政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
五、各單位從實際工作出發,制定細化、量化、具有操作性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和考評指標體系,并與五月底之前報送總局政策法規處。
六、各單位有關推行和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問題,請及時與總局政策法規處聯系。
二○○五年四月四日
黑龍江省森工系統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
為了深入貫徹實施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家林業局《全面推進依法治林實施綱要》,進一步在全省森工林區推進依法行政,規范森工系統行政執法行為,保障和監督森工各級行政執法單位嚴格履行各項法定職責,根據《黑龍江省行政執法責任制試行辦法》,結合森工系統行政執法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導下,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森工的中心工作,按照森工各部門、各單位的法定職責,以深入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為核心,明確行政執法責任,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增強依法行政觀念,提高執法隊伍素質,使森工系統的各項行政管理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
二、實施范圍
森工總局機關各局處、各直屬事業單位,各林管局、林業局及所屬的具有行政執法工作職責的部門。
三、考核目標
考核目標分為通用目標和專用目標。
對各林管局和林業局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考核按照通用目標執行,總分為100分。通用目標包括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建立和組織實施、做出并規范抽象行政行為、做出并規范具體行政行為、行政執法和監督隊伍建設、履行執法監督職能、依法行政及法制環境等六大類,具體參見《森工系統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通用目標》。
對總局、林管局、林業局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和執法單位的考核,按照通用目標和專用目標執行,總分為100分,兩種目標的分值各占50%。專用目標由總局各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和直屬單位根據承擔的具體行政執法職能,結合實際工作,參照省政府有關業務主管廳局所制定的專用目標自行制定本戰線的專用目標。
四、組織領導
行政執法責任制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機構,責任到人,保證各項執法任務全面落實。森工總局成立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總局局長擔任組長,為第一責任人,副局長任副組長,對分管范圍內的部門和單位負責主管責任,各局處和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對本單位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負直接責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策法規處,具體負責森工系統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日常工作。具有行政執法工作職責的各直屬事業單位和各林管局、林業局相應成立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各級法制工作機構承擔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組織實施和督促落實工作。
五、實施方法
1、總局印發的《森工系統行政執法職能及依據》中的每一項行政執法職能,全面落實到具體的執法部門和執法單位,明確專門機構負責,配齊工作人員,全面開展工作,切實履行好自己的法定職責,確保各項行政職能在森工林區不留空檔。
2、梳理行政執法依據,確認行政執法主體。確定每一項行政執法職能所適用的具體法律、法規、規章,并據此明確每項職能對應的行政執法權限范圍和工作任務。對這些執法依據要深入學習,全面掌握,認真執行,熟練應用。
3、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規范,對應每一項行政執法工作任務,制定出相應的執法工作實施流程,明確每項工作的質量和時限要求。
4、按照行政執法單位的法定職責權限和行政執法行為規范,結合實際工作,科學地設定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目標。
5、細化考核標準,使考核目標完成的數量、質量、進度、效果等情況與考核分值一一對應,避免考核標準過于原則,缺乏操作性。
6、按照考核目標,每一項行政執法職能細化分解,落實到具體執法機構和工作崗位,落實到有關領導行政執法人員,明確各項目標的實施要求和工作標準,使每一個執法單位和執法人員任務明確,職責清楚,有章可循。
7、建立健全本部門、本單位的行政執法工作制度,用制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8、建立和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公示制度,將本單位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建立依據,具體責任機構、崗位人員的職責權限和行為規范,以及考核主管機關和舉報受理方式等內容以適當的形式在適當的場所進行公示。
9、加強考核評議工作,明確各行政執法崗位的考核評議項目和考核路徑,細化考核目標。跟蹤檢查考核目標落實情況,要為每一個直接考核單位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檔案,被考核單位還要為本單位所有的被考核人員建立考核檔案,建立客觀、高效、規范的評議考核機制。
10、完善表彰獎勵和過錯責任追究機制,切實兌現獎懲,嚴格追究執法責任。
六、檢查考評
2006年度森工系統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檢查考評工作,在總局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總局政策法規處具體組織落實。檢查考評采取集中檢查與平時抽查掌握情況相結合、總局檢查與林管局檢查相結合、綜合檢查與戰線工作檢查相結合、內部檢查與外部反映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對總局有關局處、直屬單位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檢查考評,由總局主管局長帶隊進行檢查。
對林業局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考評,先由各林管局進行全面檢查。在林管局檢查的基礎上,年底前總局政策法規處會同總局有關局處組成總局檢查組進行復查,每個林管局選取兩個林業局由總局主管局長帶隊進行抽查。
檢查中采取的具體措施為:現場檢查、調閱抽查或者備案審查有關文件、資料和行政執法檔案、卷宗;召開有關方面人員參加的座談會或者向社會各界進行問卷調查;對有關負責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法律素質測試;組織執法檢查、專題調查或者進行個案監督;審閱或者聽取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情況的匯報,并結合平時掌握的情況進行核實。
七、兌現獎懲
年底前,總局行政執法領導小組根據考評情況,對森工系統行政執法責任制作出綜合評價結果,并納入森工總局黨委、森工總局年度責任制目標的考核結果中一并兌現獎懲。
根據《黑龍江省行政執法責任制試行辦法》,健全獎懲機制,切實發揮行政執法責任制獎懲機制在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中的激勵和約束作用,在全省森工系統開展依法行政達標競賽活動。按照考核結果,評選出森工系統的依法行政達標競賽優秀單位、達標單位和不達標單位。對于評出的依法行政優秀單位,由森工總局進行表彰獎勵;對于依法行政考核不達標單位,總局進行通報批評,并執行《黑龍江省行政執法責任制試行辦法》關于“在行政執法責任制檢查考核中未達標或者因執法違法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一年內不得授予其他榮譽稱號;連續兩年末達標的單位,其行政主要負責人應當辭職”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