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執法檢查的通知
各林場(所):
根據黑龍江省森工總局文件《黑森護〔2017〕716號》要求,林業局決定由野生動植物保護局、公安局、宣傳部、林政稽查大隊組成聯合檢查組在2017年11月至12月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執法檢查。為做好這次野生動物保護執法檢查工作,下面對各參檢單位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林場(所)要結合“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月”活動,大力宣傳保護野生動物的作用和意義,同時開展巡山和清夾清套活動,調查是否有其他亂捕濫獵野生動物情況。
二、林場(所)自查清理本單位轄區內野生動物養殖場(點),對無證馴養繁殖、銷售野生動物的要堅決取締和打擊。
三、林業局聯合檢查組對山下賓館、飯店、集市進行檢查,檢查是否有存在非法收購、銷售、經營加工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行為。
四、根據總局要求,各參檢單位在檢查過程中要制作影像資料,影像資料和文字材料于2017年12月5日前報送至林口林業局野生動植物保護局,綜合整理后報總局環境和野生動植物保護局。
林口林業局野生動植物保護局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