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認定擬退休職工參加工作
時間的請示
我局部分擬退休職工檔案中記載 “在**林場待業”,是由于職工當時認為沒有正式招錄為國有職工,都是待業身份,招工填寫履歷時,將自己頂崗勞動或臨時工經歷都填寫為“待業”。為此,我局相關部門成立調查組,到基層單位調查,郭金良等職工確實在相應的年份在林場從事臨時工或在知青生產隊勞動。因此,我局將郭金良等職工填寫的待業時間認定為參加工作時間。
當否,請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