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做好就業創業工作十二條政策措施》近日出臺。按照《措施》,今年我省設立創業專項資金1億元,對在創業投入、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創業載體建設、實施創業專項活動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市縣予以獎補。
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加大 個人最高15萬
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各地可適當放寬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由此產生的貼息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推動獎補政策落到實處,按各地當年新發放創業擔保貸款總額的1%,獎勵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成效突出的經辦銀行和擔保機構等單位,用于其工作經費補助。
農民創業主體吸納貧困家庭勞動力可獲補貼
按照《措施》,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和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貧困勞動力、農民工等返鄉下鄉創業人員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及畢業2年內)和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非農產業的農民、登記失業和就業困難人員初次創辦經營主體,初創主體吸納各類人員就業且與之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和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標準由各地自行確定。對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業企業、“扶貧車間”等農民創業主體,每吸納1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穩定就業1年以上的給予一次性1000元創業扶貧獎勵補貼。
不裁員或少裁員企業可返還失業保險費
按照《規定》,我省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其中深度貧困縣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確定。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難企業組織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所需經費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經所在地人社部門審核評估合格后,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適當補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放寬至參保1年以上,參保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在參保地申請技術技能提升補貼。
就業困難人員參加技能培訓可獲補貼
我省支持各類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和符合條件的企業承擔失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對培訓合格的失業人員,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失業人員參加培訓后6個月內,由培訓機構幫助在省內實現就業創業的,給予培訓機構每人200元的就業服務補助。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培訓期間給予每人每天15元生活費補貼,生活費補貼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的失業人員培訓補貼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生活費補貼、就業服務補助和其他失業人員的培訓補貼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符合條件人員免費參加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培訓、創辦企業和經營管理能力訓練,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后,給予培訓機構最高不超過2000元/人的創業培訓補貼。
就業見習補貼人員范圍覆蓋失業青年
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三年青年見習計劃;將就業見習補貼范圍由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擴展至16—24歲失業青年;組織失業青年參加3—12個月的就業見習,對吸納上述人員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給予就業見習補貼,用于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補貼標準提高至60%,所需資金由就業補助資金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