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河林業局信訪維穩工作應急預案
2019年是我國建國七十周年大慶之年,也是全省森工改革關鍵一年,加強信訪維穩工作尤為重要。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我局有部分上訪人員發生進京到省串聯訪、集體訪、越級訪、非正常訪和惡性鬧訪。他們在互聯網上和手機微信上發布一些不實的虛假信息,造成的影響極其惡劣。為了切實提高對信訪維穩工作應急處理的綜合能力,切實提高對信訪維穩工作的反映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重要節點期間的信訪穩控,根據我局信訪維穩工作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局信訪形勢和實際現狀,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以深入加強信訪維穩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為指導,以深入健全完善信訪維穩工作機制和應急預案為手段,不斷強化信訪維穩處置措施和處置辦法,不斷提高信訪維穩工作處置力度,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確保我局在重要敏感節點期間不發生進京到省串聯訪、集體訪、越級訪、非正常訪、惡性鬧訪、堅決杜絕和打擊在網上發布、傳播不實信息及圍堵國家行政機關和領導生活駐地等事件,實現我局“進京、到省零上訪”,確保建國七十周年大慶順利進行。
二、組織領導
為認真做好全局信訪維穩工作,確保一旦發生串聯訪、集體訪、越級訪、非法訪和網上發布不實信息等事件,能夠及時有效處置,經局黨委會研究決定,重新明確了信訪維穩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信訪科,辦公室主任由信訪科科長兼任。信訪維穩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局重大敏感節點期間的信訪穩定工作。
三、工作原則
1、在局黨委、林業局的統一安排和領導下,堅持重點穩控,緊急處置,協調一致,服從全局的原則。
2、堅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結、宜快不宜慢、宜緩不宜激的原則,講究策略,注意方式,上下聯動,部門互動,規范有序進行處置。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后應急處理相結合原則。
3、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嚴格按照《信訪條例》,對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控制進行管理和處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態發展。
4、堅持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的原則。建立預警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出現突發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
四、處置措施
一旦發現重大信訪苗頭和事件后,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進行處置。
1、一旦出現有進京、到省上訪傾向和苗頭的事件時,各單位要在第一時間向信訪維穩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同時及時向包保部門領導和主管局領導、包保局領導以及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國保部門和信訪科報告,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親自做工作,親自前往指揮處置,堅決把人員穩控在當地,并及時采取措施做好對穩控對象的控制、教育、勸導、平息和化解,防止人員失控和越級上訪。
2、一旦出現有聚眾鬧訪苗頭和事件時,各單位要及時做好教育、引導、控制工作。對不聽勸阻的,要立即向維穩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包保部門領導和主管局領導、包保局領導和信訪科匯報,維穩工作組有關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做好處置、教育和疏散工作,同時對企圖挑起事端的人員,要及時向所在公安局派出所、公安局國保大隊報告,對確不聽勸阻的,要配合公安局派出所堅決打擊,并強行將鬧事人員帶離現場。
3、一旦出現有串聯訪和集體訪的苗頭和事件時,各單位要及時做好本單位、本轄區重點信訪人員的穩控工作,及時出擊,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分別處理,各個擊破,恩威并施各個化解、各個打擊,不斷瓦解信訪人員的組織、煽動、串聯和挑釁行為。同時及時將信息向維穩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包保局領導、包保部門和信訪科匯報,同時向公安局國保大隊報告,并通知所在轄區派出所所長及民警,密切注意重點人員的動向,對于不聽勸導、執意上訪的人員要采取相應措施,就地穩控。
4、一旦出現重點信訪人員失控發生越級訪時,各單位要及時向維穩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主管局領導、包保局領導、包保部門領導和信訪科匯報,同時要采取果斷措施,不惜一切代價立即前往上訪地進行尋找、勸返和接訪,堅決將人員勸返在途中,同時還要及時加強對汽車站、火車站等重點部位的巡查和布控,不惜人力、物力、財力,死看死守,堅決將人員穩控在當地轄區,如不能及時穩控和勸返的,要立即向信訪科、公安局國保大隊和駐京、駐省工作人員報告,并積極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接訪和勸返,避免因發生進京、到省信訪事件給林業局造成不利的政治和經濟影響。
5、一旦發生重點信訪人員在京非訪時,各單位要在第一時間向信訪維穩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并及時與信訪科、公安國保大隊聯系,查找信訪人員購票等相關信息,同時要及時與駐京、駐省工作人員取得聯系,由駐京、駐省人員積極前往非訪地點進行尋找,并與北京當地派出取得聯系,尋找重點人員蹤跡,同時包保責任單位要在第一時間安排得力人員前往北京、哈爾濱進行接訪和勸訪,堅決將信訪人員勸返和帶回柴河。
6、一旦發現通過手機微信、互聯網惡意發布、散播不實虛假時,各單位、各部門要配合公安機關進行封堵。針對網上和手機微信發布的不實信息,林業局網絡輿情監控工作領導小組對情報信息進行分析研判,并將相關違法信息及時提供給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要組織警力收集證據,依法嚴厲打擊。同時各包保單位和有關部門還要采取有效措施在上訪群體中安插“耳目”和“線人”,對上訪的重點人要落實24小時網上跟蹤監控,以便及時掌握其發送的不實信息。同時還要落實專人對所有信訪重點人員進行跟蹤監控,做好登記統計,并及時將相關信息進行反饋。
7、一旦出現有信訪突發緊急情況時,信訪維穩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立即進入實戰狀態,各單位領導干部要保持手機工具24小時通暢,迅速組織骨干力量,統一指揮,協調處置。一方面應立即向林業局主要領導報告,聽從指示;另一方面要積極組織有關人員快速趕到現場,了解事實情況,采取果斷措施,全力控制局面,防止造成全局騷動。同時各單位、各部門要全力配合,堅決杜絕因群眾上訪鬧事造成重大政治和經濟影響。
8、一旦發生緊急信訪突發事件時,各單位要立即向局信訪科和維穩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做到急事急報、特事特報、大事快報,決不允許瞞報、遲報和漏報,同時及時前往事發地進行處置、穩控、平息、化解、勸返和帶離,確保不發生人員失控上訪。
五、責任追究
在重大敏感節點期間,凡不重視信訪工作、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敷衍了事,玩忽職守、包保不到位而引發的信訪問題,發生進京到省串聯訪、集體訪、越級訪、非正常訪和惡性鬧訪、在網上發布、傳播不實信息,造成嚴重政治和經濟損失的,將嚴格按照林業局年初與各單位各部門簽訂的信訪責任狀執行,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1、因信訪處理、穩控工作不及時、不到位、失職瀆職;對包保單位領導、包保部門領導及有關責任人,自下而上逐級給予績效扣分和經濟處罰。
2、各單位、各部門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對家屬和直系親屬約束不嚴,導致出現家屬參與集體訪、串聯訪、越級訪和非指定接待場所訪現象的,將給予出現信訪問題的單位或部門績效扣分和經濟處罰。
3、各單位凡發生集體訪、串聯訪、越級訪和非指定接待場所上訪,或發生互聯網訪、電話訪、短信訪、來信訪的,將視情節和影響對包保責任單位領導、包保部門責任領導及有關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嚴重的將給予誡勉談話、降薪、降職、免職或撤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