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計量監督管理,保障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柴河林區行政區域內建立計量標準,制造、修理、銷售、安裝、改裝、檢定(校準)、使用計量器具以及從事計量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柴河重點國有林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林業轄區內的計量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