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秸稈禁燒期間全局秸稈禁燒工作,治理秸稈焚燒造成的大氣污染,打贏我局藍天保衛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黑龍江省辦公廳印發的《黑龍江省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工作獎懲暫行規定》(黑辦發〔2018〕50號)及黑龍江省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工作聯席會議印發的《關于建立禁止秸稈露天焚燒網格化管理體系的通知》(〔2018〕1號)文件部署及有關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建立禁止秸稈露天焚燒網格化管理體系為手段,強化網格化監管體系建設,將秸稈禁燒工作納入網格化監管機制,實現對轄區內秸稈禁燒全方位、全覆蓋、無縫隙監管,做到人員、責任、措施、獎懲到位。實現各基層黨組織、基層單位組織實施、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參與的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工作格局。加強秸稈禁燒巡查執法及督查督辦力度,做到不燒“第一把火”,實現全局范圍內“零火點”,確保不因焚燒秸稈等出現空氣質量惡化。
二、實施時段及范圍
(一)實施時段
1、春季時段:每年3月10日-5月15日
2、秋冬季時段:每年9月15日-12月10日
(二)實施范圍
全局所有基層單位各個施業區
三、工作任務
(一)嚴厲打擊違法焚燒行為。八面通局黨委、林業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及《黑龍江省大氣染防治條例》開展秸稈禁燒工作。對發現的野外焚燒稈苗頭要快速處置,對已發生的焚燒行為要及時進行制止,對勸導無效、阻礙執法的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子以嚴肅處理。
(二)建立健全二級網格化管理體系。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原則,依據《關于建立禁止精桿露天焚燒網格化管理體系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建立健全包點領導、包點科室、山上基層單位、二級網格化監管體系,明確黨政主要負責人為總網格長,基層黨組織副職領導干部(黨員干部)為分網格長。林業局對秸稈禁燒工作負總責,包點科室負主體責任,基層單位負具體責任,各級網格之間要層層答訂責任狀;基層單位要細化分工、夯實責任,迅速制定本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重點、職責分工和保障措施等內容,明確各級網格責任主體巡查、報告、查處的時限、標準等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明確相關部門在“網格化”監管中的職能;加強網格人員隊伍建設,合理配備網格員,進一步建立完善網格監督員日常巡查、火情核查等工作機制;要層層分解,進一步明確壓實各級網格監管責任,做好“五定”方案,即定實業區域、定人員、定職責、定任務、定獎懲。做到網格邊界清晰、責任主體明確、目標任務具體,明確工作任務和獎懲措施。
(三)建立巡查及報告機制。建立秸稈焚燒巡查機制,逐級成立禁燒巡查隊伍,明確巡查責任,分片逐級包抓落實,禁燒期期間實行全天候不間斷專人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通報;各基層單位應建立應急滅火隊伍,配備的消防器材及交通工具,確保發現秸稈焚燒著火點后,第一時間組織滅火處置;各林場(所)要在轄區內主要路口、重點區域設立禁止秸稈露天焚燒觀測點、瞭望哨,各林場(所)要組成15-20人的巡查隊伍并成立配備消防器材及交通工具的應急滅火隊伍,實行24小時不間斷監控。機關各包點部門向包點單位派出1名干部實行駐場監督;建立秸稈禁燒巡查日報告及“零報告”制度,在秸稈禁燒期期間,各基層單位要指派專門統計員,收集整理前一日下級網格的巡查情況,形成日報表上報至八面通局秸稈禁燒領導小組辦公室;緊盯“第一把火”,嚴查重處違規焚燒秸稈負責人,切實起到震懾、警示作用;充分發揮環保舉報電話(3199557、3199553)作用,受理群眾舉報,確立24小時值班制度,發現焚燒火點和上級通報的火點,要在第一時間組織查處,并及時將處置情況上報至局禁止秸稈露天焚燒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逐級建立督導督查機制。建立包點領導、包點科室、基層單位一級督一級的督查模式,成立督查組,制定督查工作實施方案,適時開展工作督導及現場督查,對下一級網格的網格化管理體系建設情況、網格化管理各項措施落實情況、上下級網格責任銜接情況、宣傳引導工作開展情況以及秸稈綜合利用情況進行督查及工作督導;按照包片負責的要求,自行安排現場督查時間及行程,組織督查小組直插田間地頭,實行全天候不間斷督查。督査結東后,要形成工作報告,報送至八面通局秸稈露天焚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建立隱患排查機制。各基層黨組織、基層單位、機關各部門要把隱患排查作為秸禁燒工作的重要措施,抓緊抓好,重點排查田間給電線路、農機安全作業、農民田間地頭吸煙以及散落的秸桿草、樹葉等隱息;秸桿采集后集中存放處、柴草垛等要滿足安全防火相關要求,配備相應的消防設備,設量消防巡查員每天進行通視,社絕火災隱患:要加大對農機手和職工群眾的防火知識培訓,堅決社絕因亂扔煙頭引燃秸桿、樹葉或雜草。各地要積極借鑒森林防火的經驗做法,規范秸桿防火規程,嚴防桿連片火災發生。包點領導、包點科室、基層單位要認真研究落實意外火點管控措施。
(六)強化重污染天氣下桿禁燒工作。氣象和環保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氣象和重污天氣測,及時發布信,各級網格在重污染天氣下,要采取緊急措施,增加巡查力度及巡查頻次,防止因秸桿露天焚燒加重對環境空氣的污染。
四、工作程序
(一)工作準備階段
1.成立秸稈禁燒聯席會議制度及領導小組,明確目標任務,制定相關配套制度。
2.建立健全包點領導、包點科室、山上基層單位三級禁燒網格化監管體系,配齊配強網格員隊伍,并相應配置應急滅火隊伍。
3.將秸桿禁燒納入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專項督察范疇,形成上下貫通、左右聯動、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
4.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重要意義,增強農民群眾秸稈禁燒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二)重點禁燒階段(每年9月15日-12月10日,翌年3月10日-5月15日)。
1.各級執法巡查組按照責任分工進行現場巡查。
2.督促各級網格加強禁燒值班、分片包干上路巡查,并督促林場禁燒網絡開展巡查和滅火工作。
3.多種經營局加強與穆棱氣象部門的合作,預測預報易發生火災的干燥高溫天氣。
4.黨委宣傳部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在主要《八林新聞》媒體發布滾動宣傳標語和口號。
5.要強化信息報送工作,在禁止秸稈露天焚燒期間實行日報告及“零報告”制度。
(三)總結階段。
1.認真總結年度禁止秸稈焚燒工作,肯定成效,分析不足,明確下一步措施。各基層單位于每年12月20日和翌年5月20日前,向局黨委、林業局分別報送階段性和年度工作總結。
2.由局黨委、林業局對秸稈禁燒工作進行總結表彰。
四、組織領導
成立八面通局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工作領導小組,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主動研究涉及秸稈禁燒工作的有關問題,認真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及時將工作情況交由領導小組會議辦公室匯總。
五、保障措施
(一)保障經費支持。財務科要按規定切實保障網格化管理工作人員、車輛、設施等經費投入,確保各級網格化管理運行順暢。對各基層單位負責禁止秸桿露天焚燒人員,在禁止秸稈露天焚燒期間可根據實際情況給子一定補貼。同時設立舉報基金,對舉報秸稈焚燒情況屬實的職工群眾給子一定獎勵。
(二)建立考核問責機制。將禁止秸桿露天焚燒工作納入我局環保目標責任考核中,對未按照要求開展相關工作或工作開展不力的基層單位在年終考核中將予以扣分。各級網格在禁止秸稈露天焚燒管理過程中,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實施責任追究制度。對未認真履行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工作職責、管理不力,甚至失職瀆職,出現秸稈露天焚燒,造成大氣污染的問題線索及時移交有關部門嚴肅問責。各級網格按照《黑龍江省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工作獎懲暫行規定》嚴格執行獎懲制度。在追究上級總網格長、分網格長責任的同時,對發生火點的下級各級網格總網格長、分網格長進行嚴格追責:下級網格發生秸桿焚燒現象,但上級網格火點數未達到(黑龍江省禁止桿露天焚燒工作獎懲暫行規定》間責情形的,各基層單位要對下級網格進行嚴格問責。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基層單位組織以宣傳車、懸掛宣傳橫幅、張貼標語等形式開展宣傳工作,切實深入學校、林場(所)、周邊村屯開展宣傳,把禁止焚燒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宣傳到位到戶到人,持續引導職工群眾増強環保意識。確保各個林場所周邊懸掛宣傳橫幅不少于五條,各個村屯懸掛宣傳橫幅不少于五條,將禁止秸稈焚燒理念深入到每個村戶心中。同時包點領導、包點科室、基層單位黨政負責人三級干部要積極主動深入田間地頭,面向廣大職工群眾說明焚燒秸稈將承擔的法律責任和對大氣環境質量造成的危害。積極與穆棱市政府相協調溝通,在相關轄區內做好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工作,不論是地方還是我局轄區內出現秸稈焚燒的情況,都要在第一時間進行制止。將禁止秸稈焚燒工作做到實處,各基層單位要積極與周邊縣鄉政府進行溝通,切實做好與周邊縣鄉的銜接工作。
黑龍江省八面通林業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