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河林業局補植補造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二期的順利實施,保質保量完成工程規劃的任務,根據國家林業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二期東北、內蒙古等重點國有林區森林資源培育管理辦法》和黑龍江省《國有林區更新造林技術規定》及《黑龍江省林區營林調查設計規程》要求,結合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調查設計
第二條 補植補造的調查設計由局林調隊負責,屬工程作業調查設計,履行規定審批手續,不經調查設計或未審批的設計資料不準用于生產。
第三條 調查設計上報時間,補植補造設計為每年的三月末之前完成上報審批工作,便于林場所施工。
第四條 調查設計的方法
1、采用踏查方法選定造林地,劃分作業小班,小班面積最小0.67ha2,最大不超過15ha2 (如遇特殊情況待定)。對小班內0.06ha以上的石塘、水濕地、郁閉度較大的地塊,在調查時要單獨統計,設計時扣除其面積,并在平面圖注明位置。
2、按照地類、更新造林方式、方法、坡向、造林樹種、坡度級、土壤、培育目的、立地條件進行合理劃分小班。
3、邊界測量從林班界上的明顯地物點用羅盤儀或GPS引線至造林地,標記小班邊界,進行測量,伐開小班線要通視,小班測量拐點處要設立標樁。
4、設立固定樣地(標準10×10m或10×25m),在樣地內調查立地、立木因子,填寫更新造林調查記錄。
5、更新調查,根據小班面積和幼苗、幼樹情況,以樣方法調查,計算更新頻率和公頃株數。樣方總面積不小于小班面積的0.05%,5ha以下的小班不小于0.1%。樣方應機械設置,樣方間應等距。
6、根據調查結果,提出更新造林設計意見(方式、方法、樹種、整地、密度)。
7、根據調查設計外業材料所反映的立地質量、喬木與植被,更新評價、更新造林設計意見,確定更新造林方式和措施,填寫更新造林設計匯總表。
8、繪制更新造林平面圖和位置圖,平面圖要標注坐標和小班樁位置,位置圖要標明林班界、小班在林班的位置、主要山脈、河流、道路、橋梁等。
9、編寫調查設計說明書。主要包括基本情況、設計原則與依據、造林技術、更新造林樹種選樣、森林保護及基礎設施、工作量與投資預算、效益評價、管理措施等。
10、全部調查設計資料、測量野帳、野外記錄草圖原稿均要整理、裝訂、歸檔、保存。
調查設計時要堅持科學、合理、準確的原則,做到外業區劃合理,點、線、樁準確齊全,誤差在允許精度范圍內,內業資料清潔完整,各因子之間關系協調合理。
第五條 調查設計的標準地要按規定進行設置,有明顯標志、間距合理、調查各項因子要做到細致、準確、全面。
第六條 調查設計的檢查與驗收。
1、補植補造的調查設計質量驗收以總局、林業局有關文件及相關規程、辦法及細則為依據,由營林處組織檢查驗收。
2、調查設計質量實行三級驗收制度,林場所、林調隊自檢,營林驗收隊復檢,局驗收小組抽檢。
3、補植補造調查設計外業結束后,首先由林場所及林調隊有關技術人員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及時填寫申請驗收報告,并向營林處申請驗收。凡是沒有按規定時間完成調查任務,無自檢申請驗收報告的,局營林驗收隊一律不予驗收,后果由林調隊自負。
4、局營林驗收隊接到林場所自檢申請報告后及時組織驗收隊進行檢查驗收。檢查驗收面100%,不留死角死面。核實面積不少于小班數和總面積的30%,面積誤差不超過1%,否則按調查設計不合格處理。除重新調查外,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小班調查設計質量采用百分制,分項檢查驗收、分別計分和計算合格率,總分85分以上為合格。檢查驗收采用標準地法進行實測與目測相結合,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達到要求標準的,不予以驗收。驗收合格后及時簽發調查設計質量合格證,作為支付調查設計工資的憑證。
6、局驗收隊驗收結束后,寫出書面總結材料及驗收結果交局驗收領導小組。局驗收領導小組不定期抽查,作為對局驗收隊工作的監督和考核,如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徇私舞弊,誤差較大未按規定標準調查的,依據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第七條 調查設計獎勵處罰。
1、林調隊未按規定時間保質保量上報的,每遲報一天扣出該項調查設計總費用的5%,直到上報為止。超過十五天的除按規定扣除全部設計費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調查設計領導小組有權聘請同樣資質的人員進行調查。
2、凡是未經林場所提出申請調查報告,營林處簽字同意,林調隊自行調查設計的,一律不予支付任何費用,并追究調查人的責任。
3、設計調查未達到作業標準,經檢查不合格的,在下發整改通知單時間內,未進行認真整改的,或在整改后仍未合格的,調查設計領導小組有權建議林業局取消其小隊的調查設計資格,永不錄用。
4、對工作認真負責,成績突出的小隊由林業局根據貢獻大小進行物質精神獎勵,對有特殊貢獻的可提拔使用。
5、各項調查設計無論是面積和精度誤差,超過標準的5%時,對調查人員處以罰款處分,金額為該項作業成本的15%;對超過標準的10%時,罰款金額為該項作業成本的20%,并給予行政記過處分;超過標準的15%以上的,處予該項作業成本50%的罰款,并開除林調隊伍;對超過標準的20%時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追究其刑事責任。
施工單位必須按批復的調查設計進行作業,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如有異議,由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向林業局提出申請、說明原因,經局調查設計領導小組同意后,由營林處牽頭協調林調部門進行修改或重調,待審批后方可施工。
第三章 補植補造地塊選擇
第八條 地類選擇。
1、選擇原則。調查設計要以溝系(是指一山、一溝或一坡)為經營總體或經營單元,按照“先近后遠、先急后緩、相對集中連片”的原則進行選擇,對1畝以上林中空地,要單獨區劃,納入人工更新造林林地管理。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進行補植補造。
(1)有林地單位面積蓄積量較低,目的樹種分布較少,且分布不均勻,林下更新不良,林分結構單一,林地生產力低下,郁閉度在0.5以下的林分。
(2)林間空地、林隙和天窗較多,造成大面積林地浪費的林分。
(3)森林由于不合理采伐經營后形成的“四不像”林分。
(4)新植林成活率、保存率不高,保留林木分布不均勻的林分。
第四章 補植補造的樹種
第九條 樹種的選擇。
根據培育目標,按照適地適樹,因林(地)制宜和定向培育的原則,合理選擇適宜的補植樹種。
1、以陰性、半陰性樹種為宜,盡量選擇紅松、水曲柳、胡桃楸、黃菠蘿等鄉土珍貴樹種
2、設計補植云杉的地塊上層林分郁閉度不超過0.4。
3、主要樹種比例不少于80%。
設計補植的苗木補植必須符合黑龍江省《國有林區更新造林樹種苗木標準》(DB23/T342-2003)規定的Ⅰ級以上優質苗木,提倡使用大苗或容器苗。
第五章 補植補造技術標準
第十條 技術標準。
1、割帶。采用割2米留2米的方式進行割帶,割除帶內的榛材、灌叢以及枯立木、病腐木全部割除。林地內目的樹種幼苗幼樹和經濟價值較高的經濟植物要全部保留,動物巢穴要合理進行保護。
2、整地。整地方式為“起草皮子”整地。于造林前表層土化凍時進行作業,揭草皮直徑70cm,將草根盤結層揭出,露出表土。
3、植苗。對現有林木分布比較均勻的林地采用均勻植苗,對現有林木呈群團狀分布、林中空地及天窗較多的林地采用塊狀補植的辦法。
4、幼林撫育。撫育年限為3年,撫育次數為5次,即“2-2-1”。
5、補植。補植于造林第二年進行,將成活率達到85%以上小班內的死苗全部用優質的同齡壯苗替換。
6、病蟲鼠害防治。造林五年內進行鼠害防治,方法為化學防治(溴敵隆),藥包投放量1000克/公頃,間距為5×10m。
第六章 補植補造成果檢查與驗收
第十一條 補植補造的成果檢查與驗收工作參照《黑龍江省沾河林業局更新造林檢查驗收辦法》執行。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修改和解釋權歸營林處。
第十三條 本辦法與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