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 牧業 水利 土地
九、農業技術推廣管理
法律法規依據及具體條款:
《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辦法》第五條第二款:省森工總局負責本系統的農業技術推廣工作,接受省農業技術推廣行政部門指導和監督。(1997年12月16日)
多種經營局
十、綠色食品管理
法律法規依據及具體條款:
《黑龍江省綠色食品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三款:森工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系統綠色食品管理工作,接受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2001年6月8日)
多種經營局
十一、耕地保養管理
法律法規依據及具體條款:
《黑龍江省耕地保養條例》第六條第三款:森工管理部門負責本系統的耕地保養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1996年11月3日)
多種經營局
十二、奶業管理
法律法規依據及具體條款:
《黑龍江省奶業條例》第四條第三款:省農墾總局、省森林工業總局負責本系統內的奶業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省畜牧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五十二條:在省農墾、森工系統內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由省農墾總局、分局、農場和省森林工業總局、管理局、林業局處罰。(2004年10月15日)
多種經營局
十三、動物防疫檢疫管理
法律法規依據及具體條款:
1、《黑龍江省畜牧局關于明確省森工總局系統承擔動物防檢疫工作職能的通知》(黑牧醫字[2003]第48號):省森工總局畜牧獸醫管理部門負責做好本系統內的動物疫病預防和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工作,業務上接受省畜牧獸醫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2、《黑龍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明確省森工總局有關職能的通知》(黑編[2004]86號):經省政府同意,委托省森工總局承擔部分行政管理職能:第五項、(1)省森工總局畜牧獸醫管理部門負責做好本系統內動物疫病預防、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工作,業務上接受省畜牧獸醫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2)林業局畜牧獸醫管理部門負責實施所屬林場(所)和局直單位的動物疫病及其產品檢疫工作,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做好本系統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工作。
多種經營局
十四、水行政管理
法律法規依據及具體條款:
1、《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條例》第五條第二款:電力、農墾、森工等有關部門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領導下,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防洪工作。(2000年8月18日)
2、《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第四第第一款:全省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與分級、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制度。(1991年10月30日)
3、《黑龍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農場、電力、林業、森工、交通、工礦、水產等部門興建的水利工程自行管理,但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1991年7月6日)
4、《黑龍江省河道管理條例》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門為河道主管部門,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負責防洪調度、綜合開發利用水資源;協調處理各部門在用河方面的矛盾及河道業務技術指導;會同航運、城建等部門編制江河流域規劃、河道整治規劃。(1997年10月20日)
5、《黑龍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森林資源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黑編[2001]50號);一、主要職責:(十)組織、監督全省森工林區水資源管理工作。二、內設機構:(八)水資源管理處:負責森工系統及施業區范圍內的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水資源工作;負責全省森工林區內的水行政管理工作。
資源科
十五、土地管理
法律法規依據及具體條款:
《黑龍江省土地管理條例》第四條: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本省農墾、森工系統設立土地管理派出機構,負責墾區、森工國有林區經濟法批準的農場、林業局(場)范圍內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1999年12月18日)
省駐森工土地局
十六、土地監察
法律法規依據及具體條款:
《黑龍江省土地監察條例》第三條第三款: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省農墾、森工系統的土地監察工作。(1998年12月12日)
省駐森工土地局
十七、基本農田保護管理
法律法規依據及具體條款:
《黑龍江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六條: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農墾、森工主管部門設置的土地管理派出機構負責本系統內基本農田的規劃、保護、建設和管理工作。(1995年6月30日)
省駐森工土地局
十八、土地權屬爭議處理
法律法規依據及具體條款:
《黑龍江省土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第二條第二款:森工國有林區內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六種工程設施用地的權屬爭議和森工國有林區內的農林用地矛盾,依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第二款: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省農墾、森工、鐵路系統設置的土地管理派出機構負責辦理墾區、森工國有林區的農(牧)場、林業局(場)和鐵路用地單位土地使用權范圍內的土地權屬爭議案件的具體工作。(2002年4月1日)
資源科、省駐森工土地局
十九、集體所有制企業管理
法律法規依據及具體條款:
《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辦法》第五十五條:森工總局系統所在鄉以下的集體企業,參照本辦法執法。(1992年5月6日) 多種經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