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立亞布力林業局
企業民主管理參政議事會的意見
為強化好企業管理、加大企務公開力度,落實好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審議權、通過權、決定權和評議監督權;為企業的科學決定出謀獻策。局成立民主管理參政議事會。
一、性質和意見
企業民主管理參政議事會是群眾組織。是企業民主管理的創新,是職工代表會管理的延伸。其宗旨是企業重大問題和涉及林區職工群眾利益的決定事項等,通過聽取議事會成員的意見,就有關重大決策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議事會要從維護企業和職工群眾的雙重利益出發,協助企業科學決策,推進企業發展穩定。
二、權利和義務
1、權利。議事會成員要根據職工群眾的意愿和要求,有權代表
區人民參加企業必要的重大事項聽證會,并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參與企業有關事項決策前的其它征求意見會。
2、義務。議事會成員有向職工群眾宣傳企業的正確決策,維護企業權威,以正義感樹立企業形象,號召職工群眾響應決策,穩定職工群眾思想和林區社會安定的義務。
三、成員組成和具體要求
1、成員組成:離退休老干部、老工人、私營企業代表、個體戶,
公、檢、法,教育,衛生,街道社區等。
2、具體要求:議事會的成員在思想上、政治上能夠同黨中央保持一致;思想端正,堅持正義;政策性和理論性比較強,具有一定文化素質;有較高的主人翁責任感,顧全大局,群眾誠信高;有一定的企業管理知識,能夠積極地為林區做貢獻的有志人士。
四、推薦辦法
由各有關單位推薦或民主選舉。被推薦或選舉的人員要認真填寫企業民主管理參政議事會推薦表。推薦的人員經局工會審定后,由林業局局長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