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林多經字﹝2019﹞106號
關于興隆林業局有限公司全面啟動禁止
秸稈露天焚燒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單位、部門:
根據省委、省政府2019年9月27日禁止秸稈露天焚燒視頻會議精神,為確保興隆林區全區域、全時段、全面禁燒秸稈工作落到實處,現將興隆林業局有限公司全面啟動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工作的緊急通知如下:
一、興隆林業局有限公司禁止秸稈露天焚燒的時間為: 2019年9月15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止。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林場所是禁止秸稈焚燒工作責任主體,因此各林場所主要負責人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明確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目標任務,嚴格落實網格化管理工作機制,采取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等措施,確保每個地塊都有人管、有人抓,不留死角,確保責任區域內不發生焚燒秸稈現象。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林場所要通過發布公告、媒體宣傳、分發告知書、張貼宣傳警示標語、巡回宣傳車等方式開展禁燒政策宣傳,全方位宣傳禁止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政策規定,宣傳露天焚燒秸稈的危害和違反禁燒需承擔的法律責任,爭取社會各界關注和種植戶的理解、支持,營造良好的氛圍,努力使禁止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政策家喻戶曉。
四、加大巡查力度。各單位要加大巡查、檢查力度,24小時輪流值守,駐場嚴防。保持高壓態勢,對本單位施業區實行全覆蓋、全方位、全天候監督檢查,確保白天不見煙,晚上不見火。
五、強化重點管控。各單位要針對重點時段、重點部位、重點路段和重點人員加強管控。尤其是重大節日和有重大波動期間要死看死守,加大巡查頻次和力度,實行24小時全天候不間斷專人巡查和檢查,同時還要對因為信訪糾紛等突出問題,蓄意報復社會人員實施重點監控,堅決斬斷出現露天焚燒風險。
六、及時受理各類舉報。對于拒絕或妨礙監管人員執行公務的,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各單位、部門要結合“興隆林業局禁止秸稈露天焚燒網格化管理體系表” 強化協調配合,科學統籌謀劃,做到與森林防火程序同步啟動,同步管理。牢固樹立秸稈不能燒不應燒的思想,堅決不著一把火,切實把有效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全力以赴抓好、抓實,堅決打贏這場硬戰。
附件:興隆林業局有限公司禁止秸稈露天焚燒網格化
管理體系表
黑龍江省興隆林業局有限公司
2019年9月30日
抄送:多經局、崔總經理,存檔。
黑龍江省興隆林業局有限公司辦公室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