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葦河林業局關于印發
《葦河林業局統計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單位:
現將《葦河林業局統計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八年一月十日
抄送:黨政班子成員、專員,機關相關科室,存檔。
黑龍江省葦河林業局辦公室 2018年1月10日印發
打字:欒海燕 校對:邢寶銘
葦河林業局統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葦河林業地區統計工作,保證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全面性,統一統計數據發布口徑,提升統計管理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范圍為葦河林業局施業區內:林業局下轄所有單位,包括國有、集體、私營、合資等其他經濟組織;林業地區公安局、法院、檢察院、醫院、學校。
第三條 葦河林業局實行綜合統計機構歸口管理,按專業部門分工負責的統計管理制度。
第四條 統計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對葦河林業局林區生產、建設、經營、管理等活動進行統計、調查、分析和研究,提供統計資料及統計咨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統計工作的開展以服務林業局發展戰略為宗旨,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監控和評估制度,提高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加強統計信息處理。
第五條 葦河林業局計劃統計科為葦河林業地區統計的主管部門,內設綜合統計、勞動工資統計、基本建設項目統計。各基層單位設專職或兼職統計員一人。
第二章 統計指標與報送流程
第六條 統計工作實行報表管理制度,各基層單位為報表單位,計劃統計科負責組織領導統計業務核算、統計設計、統計調查、統計分析、統計資料編印、統計信息的發布,及時完成企業主管部門和尚志市統計局統計報表、統計調查、各種普查和各類專業調查任務。
各基層單位,經濟組織統計員應及時完成局統計報表、統計調查、普查任務。
第七條 葦河林業地區采取固定報表與動態報表相結合的統計管理模式,固定報表按固定周期報送,動態報表針對臨時性、突發性任務按設定要求報送。
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和本部門工作需要制定本戰線統計指標及統計報表,并根據指標的特點確定數據的更新周期。
第八條 按照統計規程,統計程序分四步進行,統計設計、統計調查、統計分析、統計信息。
為確保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權威性,統計工作應從原始記錄整理開始,記錄統計臺帳,依據統計臺帳編制統計報表,每月25日至30日為統計、業務、會計,三大核算時間,也是各基層單位上報局計劃統計科的時間。計劃統計科審核匯總后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尚志市統計局上報。
第九條 林業局各專業部門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專業統計報表,同時向本級綜合統計機構報送,做到數字統一;林業局綜合統計機構在匯總本級數據后,向上級綜合統計部門報送。
第三章 數據報送相關要求
第十條 報表按報送周期分為月報、季報、年報三種。
第十一條 報表單位各專業部門在月末30日下班前完成報送。報表單位所報數據如有錯誤,需重新報送,并視錯誤情況與考核制度相聯系。
第十二條 各報表單位要指定專業統計人員負責數據定期報送。
第十三條 基層單位每季度要撰寫統計分析報告。
第四章 社會經濟調查
第十四條 為保證數據來源的全面、完整,森工總局成立社會經濟調查隊,葦河林業局參照配合執行。社會經濟調查隊的主要職責是:
1、組織實施林區住戶調查;
2、組織實施林區生產、勞動力、收入抽樣調查;
3、組織實施林區服務業、新興產業調查;
4、組織實施林區交通運輸、郵電業統計和物流業統計;
5、組織開展林區生產、投資和流通消費價格調查;
6、組織實施有關統計監測工作;
7、承擔林區專項調查,及時報告突發性經濟事件和重大社會經濟問題;
8、協助完成經濟普查、農業普查等大型國情國力普查工作。
9、對各項統計調查數據進行質量控制和評估,組織開展有關統計調查分析研究工作。
第十五條 社會經濟調查在上級社會經濟調查機構和同級綜合統計機構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五章 管理與監督
第十六條 綜合統計數據由葦河林業局計劃統計科按年度匯總形成綜合統計資料,經主管領導確認后匯編成冊供工作使用。
第十七條 林業局要加強統計數據發布的監督工作。上級部門對下級部門,同級綜合統計機構對專業部門所發布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有監督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綜合統計機構要有計劃地加強對統計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技術培訓,組織統計法規和專業學習,加強對統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樹立統計法制觀念,提高統計人員的業務素質。
第十九條 建立統計檔案管理制度,做好統計資料的立卷、歸檔、交接和保管工作。
統計信息的保密管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各基層單位可依據本辦法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林業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