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棱林業局禁種鏟毒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中央6號文件和省委、省政府12號文件精神、黑森禁毒辦字{2017}1號,黑龍江省森工林區禁種鏟毒工作方案要求,切實加強和鞏固我省森工林區禁種鏟毒工作“零種植”、“零產量”的成果,全面貫徹《國家林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林區禁種鏟毒工作的通知》(林安發[2017]18號),結合綏棱林區禁種鏟毒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按照“預防得住、發現得了、鏟除得盡、打擊得狠、追究得嚴”的工作原則,切實提高對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的主動發現能力、及時踏查鏟除能力、偵察破案能力和打擊處理能力,堅決遏制非法種植罌粟的違法行為。
具體目標:一是對疑似種毒地塊重點開展走訪踏查,鞏固“零種植”,確保“零產量”。二是各成員單位要全方位開展禁種踏查工作。三是負有踏查任務的單位全面開展禁種鏟毒宣傳教育,覆蓋面達到100%。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綏棱林區的禁種鏟毒工作扎扎實實地開展,特成立綏棱林區2017年禁種鏟毒工作指揮部:
總 指 揮:李英健
副總指揮:劉士忠
執行指揮:于康健
成 員:禁毒大隊大隊長、各派出所所長、山上各林場(所)場(所)長。
禁種鏟毒辦公室設在綏棱林業地區公安局禁毒大隊,聯系人:陳月紅,聯系電話:0455-4501639。
三、工作步驟
(一)部署階段(4月中上旬)。各成員單位要召開會議動員部署,成立組織機構,要高度重視、要明確責任,建立健全禁種踏查責任制,逐級簽訂責任狀,并將工作落實到各林場、班組,到戶到人頭。山上各派出所負責本轄區林場所與管護經營人員的責任狀的簽訂工作,每個林場所應達到10份。按照省局禁毒委要求,山上各林場所要設立永久性禁毒宣傳牌。
(二)實施階段(4月中旬至9月初)。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毒品原植物生長規律特點,對易種毒區域采取拉網式踏查,在工作中要積極配合國家、省禁毒辦實施的衛星遙感和無人機航測工作。各單位發現種毒并鏟除后,及時與禁毒大隊聯系,將鏟毒破案數據錄入“全國禁種鏟毒管理信息系統”
(三)總結階段。林業局要對禁種鏟毒工作進行全面總結,總結工作經驗、成功案例、主要成果。統計發現鏟除非法種植罌粟株數、畝數、地塊數、坐標點以及破獲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件數、處理違法犯罪嫌疑人數等戰果,山上三個派出所于9月15日前上報禁種鏟毒工作總結,禁毒大隊于9月20日前向總局禁毒辦上報綏棱林區的禁種鏟毒工作總結。
四、工作措施
(一)明確任務履行職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守土有責”的原則,將任務和責任層層分解,禁毒委要與林場、林場與管護經營者層層簽訂責任狀,切實把禁種責任落實到各林場,落實到具體人員身上,真正形成一把手負總責,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逐級抓落實的工作格局。踏查開始,由個林場所負責踏查工作的領導,將踏查人員集體在本單位門前留影像資料存檔,將踏查地塊GPS點存檔,并報禁毒大隊辦公室。
(二)開展宣傳營造氛圍。各成員單位要利用廣播、手機短信、發放宣傳單、召開宣傳會議、張貼通告等形式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規定,深入宣傳毒品危害、毒品原植物特征,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鼓勵職工群眾自覺抵制和檢舉揭發非法種毒行為,使“種毒違法、種毒必鏟、種毒必究”的法制觀念深入人心,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禁種鏟毒意識,嚴防毒品原植物種子落地。
(三)組織開展踏查鏟毒。禁毒大隊、山上派出所、林場人員要組成聯合小組,深入山上交界地帶、林班小號、房前屋后等潛在非法種植區域,開展拉網式踏查鏟毒行動。要對易種毒區域進行全面徹底的踏查和復查,踏查和復查面要達到100%,要在4月30日前完成第一輪踏查工作;5月25日前完成第二輪踏查工作,對疑似種毒地塊進行驗證,盡早發現新開地塊,對種子已經落地的地塊要進行藥物滅活,確保罌粟不能生長,目前我局尚未發現非法種植問題,各成員單位要采取多種防范措施鞏固“零種植”。
(四)嚴厲打擊非法種植。公安局要切實加強對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的偵查力度,加強與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的聯系,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違法犯罪活動。一旦發現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件要徹底追查種子來源,調查是否有組織種植、集中收購、加工毒品的犯罪團伙,徹底摧毀毒品種植、加工、銷售鏈條。對影響廣、危害大、跨地區的的非法種毒案件,要及時上報總局禁毒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逐級落實責任。各成員單位的一把手是禁毒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指揮本單位的集中統一行動,主管領導要親臨一線指揮作戰。各林場(所)的領導成員要分工負責,分片包干組織好集中對重點部位統一進行踏查行動。禁毒大隊、山上派出所和各林場(所)要集中力量,全力以赴開展踏查工作。禁毒委與林場簽訂責任狀由禁毒大隊負責,林場與管護經營者簽訂責任狀由山上轄區派出所負責,責任狀都是一式兩份(紙版),林場與管護經營者各留存一份,另一份交公安局禁毒大隊,于4月20日前必須完成此項工作。
(二)開展踏查,確保“零種植”。各林場要組織本場干部職工認真開展踏查工作,按林班或管護責任區分工負責落實踏查工作任務,由公安局禁毒大隊牽頭負責,各林場抽調熟悉山情、人情的人員不少于15人進行禁種鏟毒踏查,在踏查期間禁毒大隊民警和派出所民警要配備必要的武器裝備,以便及時抓獲種毒犯罪分子,確保禁種鏟毒人員的人身安全。踏查面積不少于每個林場施業區面積的50%,要把禁種鏟毒與森林資源普查工作有機結合,在森林資源普查時賦予禁種鏟毒踏查任務,注意發現非法種植毒品地塊,一經發現要做好定位及時報告禁種鏟毒辦公室(公安局禁毒大隊)。
(三)加強協作,做好無縫對接。禁種鏟毒工作涉及到禁毒、治安、刑偵、森偵等多個警種,警種間要牢固樹立全局意識,按職責分工,切實加強協作配合。禁毒辦要切實加強對禁種鏟毒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檢查指導,全力推進工作措施落到實處。要積極配合國家、省禁毒辦開展的衛星遙感和無人機航測,全力支持地面核查和現場督導工作。
(四)摸清底數,管理外來人口。各派出所要與各林場所、街道、居委會協同作戰,將暫住人口、流動人口和重點人口管住,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山上派出所在毒品種植期對轄區和農林結合部村屯的外來人口開展調查,摸清底數,落實預防管理工作。
(五)搞好結合,禁種防火齊抓。公安局要在防火檢查站派駐公安民警,在交通要道設立由公安、防火、林政等部門人員聯合組成的檢查站,對入山人員實行憑證(防火證)入山制度,嚴格審查登記,控制和杜絕種毒人員混跡入山種植罌粟。
(六)嚴格管理,落實管控責任。各林場(所)與管護責任人簽訂責任狀,要將禁種責任落實到具體管護責任人身上,同管護人的經濟利益和行政責任掛鉤,要調動管護人的工作積極性,使管護人能夠主動地尋找種毒線索并舉報,一旦在管護人的管護區發現種毒,要依法按責任制嚴肅追究。
(七)拓展渠道,強化基礎工作。為提高發現種植毒品原植物的能力,禁毒大隊和山上派出所要有針對性地在經常入山人員中、在外來人口中物建一批秘密力量,建立秘密力量檔案,開展經常性地談心和談話,進一步完善禁毒基礎工作,為破獲種毒案件,抓獲種毒人員打下堅實的基礎。
(八)強化宣傳,開展教育活動。各成員單位要加大禁種鏟毒宣傳力度,嚴防種子落地。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發放宣傳單、召開宣傳會議、張貼通告等形式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禁種宣傳活動,務必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在進入林區的要道口設置永久性禁毒宣傳牌。山上各林場要與各派出所聯合開展禁種宣傳工作,山上三個派出所開展禁種宣傳的照片及工作情況匯報于4月28日前報禁毒大隊
(九)強化報送,確保信息暢通。各林場的禁種踏查記錄每月(4.5.6三個月)25日前報各轄區派出所,由派出所28日前匯總上報禁毒大隊,行動期間各成員單位要及時整理數據并及時上報禁種鏟毒辦公室,各派出所上報材料電子版上傳公安網FTP森偵大隊―2017禁種鏟毒文件夾。對不及時上報,影響全局工作匯總及案件上報的,對責任單位全局通報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嚴格獎懲,督促推進工作。對于禁種鏟毒期間行動快、措施實,在毒品原植物收獲前主動發現鏟除的,林業局禁毒委將進行通報表揚;對于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不到位,工作失職、失察,對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隱瞞不報、少報、漏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以及未能自行發現,被國家禁毒辦、省禁毒辦、總局禁毒辦檢查發現存在非法種毒問題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